今年以来,绥德纪委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夯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一是强化机关党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机关支部换届工作,及时调整、充实支委成员,新建8个党小组,层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议、党小组会议,纪委书记高怀和率先垂范,带头讲党课,组织各党小组将集体学习同个人自学结合起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体活动,每个党小组都要有会议记录,全体党员人人要有学习笔记、人人撰写心得体会。县纪委、监察局组织人员,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严格了各项奖惩措施。
二是强化协作办案。4月初,调整了全县办案协作区及人员,将全县15个镇、1个便民服务中心、4个纪检组、5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分为4个办案片区,每个办案协作区设立1个协作区办案组,4名县纪委常委任组长,协作区内的纪检监察组织为成员单位。将县纪委16名干部下派到全县15个镇和1个基层便民服务室,亲临一线参与、指导、协调基层监督执纪问责。
三是指导没有独立纪检组的各部门党委、党总支和支部各选举推荐纪检委员一名。4月中旬,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指导全县没有独立纪检组的各部门党委、党总支和支部选举推荐纪检委员一名。要求选举推荐的纪委委员要思想过关,品质过关,业务过关,在党支部大会上一致表决后方可上报。新推荐来的纪检委员将经过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在本部门、本系统具体承担管党治党监督责任。
四是进一步夯实镇党委和镇纪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016年4月8日至9日,绥德纪委4名常委带队,分别对自己所包抓的16个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约谈主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谁来抓、抓什么、如何抓的问题,帮助镇党委、纪委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任务清单,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被约谈的镇领导班子纷纷表示,过去案件质量不高、数量不大的主要原因是自己思想上不够重视,存在怕惹人、不想惹人,得过且过等问题。利用此次约谈给他们敲响警钟,让他们找准问题、认清方向。同时为每个乡镇纪委配备了纪检监察室主任、专职纪检委员各一名,确保每个乡镇三个专职纪检人员。
五是强化村监委会责任追究。今年以来,不断夯实村监委会职责。纪委书记高怀和多次深入乡镇,查看村干部坐班情况,督促村监委会主任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多个乡镇纪委也主动加强了对村干部的监督检查。其中,3月22日至23日,薛家峁镇纪委对全镇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和第一季度工作进展进行了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全镇通报;
4月11日至13日,崔家湾镇纪委对村干部坐班情况、政府干部下乡情况、镇属七所八站在职情况进行了突击督查;满堂川镇纪委在全县镇一级率先成立综合督查办,由纪委书记牵头负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用“三调查三督察”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全镇村级组织综合服务水平。名州镇纪委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就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情形、方式、程序和适用等问题作出了规定,同时明确了村监委会主任履责不力的也应当追究责任。
去年以来,绥德纪委一直实行全员办案。机关所有干部都被要求认真学习纪律审查业务,不仅要学会办案流程,还要学会各种办案文书的制作。县纪委领导多次在大会上强调,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学会办案是基本的业务。除了业务繁忙的少数几个科室以外,几乎所有人员都被派到办案一线。截止4月20日,绥德县查办案件情况取得了较大突破,初核案件数量同比增长70.1%,立案数量同比增长58.5%,处分人数同比增长86.4%。4月份以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案件23件,查处八项规定案件1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