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纪委加大“乡案县审”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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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府谷县纪委通过对案件审理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进一步加大组织推进力度,统一乡镇案件报审程序、管理标准,平衡县域案件执纪尺度,乡镇案件实现了零申诉,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水平和案件质量有了极大的提高。 今年1—6月份,全县20个镇纪委初核各类违纪案件20件,立案19件,查结19件,处分20人,审理率100%,合格率100%,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案件审理工作。

按照查办案件“保质量、提质量、再上新台阶”要求,严把送审程序关,对于基层纪委报审的案件,规定所办案件在发文处理前,必须将案件材料提交县纪委严格审核把关。对缺少立案程序、没有完全调查结束和缺少相关部门前置处理程序的三类案件坚决不予受理。各基层纪委(纪检组)报送的案件材料,必须做到“六要”,移交审理材料要齐全,符合受理要求;取证要严谨,程序合法;事实要清楚,无疑点;证据要充分,相互印证;运用条规、定性要准确;处理要恰当。

为增强基层纪委办案主动性。该县纪委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审理室加强配合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基层纪委办案工作的指导,制作了统一的归档案卷模式,做到每个案件的卷宗各个部分层次清晰、结构合理,确保案件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同时,该县纪委将“乡案县审”工作纳入基层纪委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强化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纪检业务知识、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培训,增强纪检干部办案能力、办案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为有效提升“乡案县审”工作质量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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