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纪委召开集体约谈会深入纠正“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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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榆林市纪委召开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集体约谈十二县区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委副书记。市纪委副书记冯艳频出席会议并讲话。

冯艳频指出,深入纠正“四风”、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是从严管党治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层层传导压力的具体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的同时,积极推动党委(党组)履行本级主体责任。当前,各县区重点工作是全面梳理基本情况,研判梳理重点工作,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字准。

冯艳频强调,要充分发挥乡镇办案协作区职能,全面完成协作区设置和调整优化,实现协作区乡镇全覆盖。要落实“上挂下派”制度,严格执行每年下派本机关干部到乡镇纪委从事查案工作,人数为每个协作区1人,时间不少于三个月;每个协作区每年选派1名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跟案学习,时间不少于三个月。要认真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全面真实客观反映全市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情况,确保基础性数据成为省市作出决策和工作部署的重要依据。

冯艳频要求,要建立通报曝光机制,实行专项问题专项通报,一事一通报,通报的结果在年终主体责任考核和监督责任考核中应用。要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对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工作不认真、不细致致使造成工作失误或影响的,坚决约谈问责。要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市纪委将采取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认真检查各县区纪委贯彻落实《中共榆林市纪委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榆纪发[2015]7号)、《中共榆林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榆字[2014]28号)、《中共榆林市纪委关于做好当前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榆纪发[2014]22号)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重点工作的意见》(榆政办发[2014]65号)文件的执行情况,检查中发现的经验做法要推广,发现的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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