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信访听证终结制度深入开展。
一是深入调研,积极试点。2009年下半年,市纪委组织专门力量,由市纪委常委带队,对米脂县实施信访听证终结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针对调研情况,市纪委选择佳县纪委进行纪检监察信访听证试点工作。年底,佳县纪委制定出台《佳县纪检监察信访听证工作实施方案》,并陆续完善配套制度和措施,使信访听证终结制度走上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省纪委五次全会后,市纪委及时安排,认真部署,制定出台《榆林市纪检监察机关推行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行纪检监察信访听证终结制度指导思想、方法步骤、组织机构等,在组织人员到该项制度推行比较好的地方考察学习的基础上,要求试点县先行推行,下半年在全市全面推开,解决一批信访难点案件,为维护稳定作出贡献。市纪委把推行纪检监察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范围,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同时,要求各县区纪委监察局明确责任,精心部署,及时制定推行信访听证制度实施方案,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全力促进信访听证终结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推行。
三是结合实际,创出特色。市纪委将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的落实与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相结合。针对多年未解决的缠访和个别信访人对调查意见有异议要求重新调查的点名接访问题,通过组织召开信访听证终结会,由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参与听证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裁定,提出终结性处理意见;与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相结合,在基层实施信访听证过程中,邀请监委会参与,充分发挥监委会的监督和媒介作用,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文章来源:榆林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