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农业局认真开展“问廉、问责、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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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榆林市农业局认真开展“问廉、问责、问效”工作,首先成立了“三问”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亲自抓,制定印发了榆政农发(2009)116号《榆林市农业局问廉问责问效工作的安排意见》,针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实施“三问”,主要有:1、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擅自决定本应由集体研究决定的重点事项的;2、在农业执法、职称评定中有“吃拿卡要”等行为的;3、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擅自截留、挤占、挪用、坐支专项资金,或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4、违反规定出国(出境)或公费旅游的;5、职务消费明显超出有关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6、本单位政务、财务不公开,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7、对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定不认真贯彻落实的;8、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回避矛盾和问题,推卸责任以致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9、系统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重大案件,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处置不当或不按要求时限上报的; 10、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或者作出违背民意的决策,导致群众集体上访或引发其他社会不稳定情况的;11、对应当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办理的事项,不积极主动配合,相互推委扯皮,敷衍塞责,影响工作的;12、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中发现重大问题或不满意票所占比例较大的;13、违反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14、因主观原因,本单位工作长期没有起色,群众反映强烈的;15、工作作风粗暴,故意刁难,敷衍塞责,影响恶劣的;16、执法不严,监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17、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发生严重事故的;18、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系统内发生行业不正之风或腐败案件,造成较大影响的;19、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20、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实施过程中有不廉洁行为的。

文章来源:陕西农业新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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