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纪委狠抓“六有”标准 扎实推进农村反腐倡廉示范点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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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提升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今年,根据区纪委全会要求,在全区所有乡镇及部分村组建设反腐倡廉示范点活动,以示范点建设为载体,通过示范带动作用,打造新亮点,促进新发展。

在全区24个乡镇已有10个示范点的基础上,区纪委要求其余乡镇在6月底前全面建成反腐倡廉阵地,并要求各乡镇至少建设一个村级示范点,各示范点坚持以“六有”为创建标准。一有重点,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总体部署,要在整体工作全面推进的同时,应有侧重点的打造特色和亮点工作,做到特色亮点鲜明突出,有代表性。二有创新,要在全面落实省纪委推行的“十四项”制度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要求和工作实际,实现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在探索“将基层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上有突破。三有阵地,要充分利用乡镇院落、办公场所等条件,集中展示和体现反腐倡廉工作情况。要有专门的办公室,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阵地。各乡镇要有廉政教育室、便民服务中心、廉政灶等活动阵地。四有氛围,要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灵活多样的反映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营造浓厚的德廉宣传氛围。五有人员,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将示范点建设拿在手上,亲自谋划,亲自督查,亲自汇报。纪委书纪和抽调具体工作人员,负责示范点建设的各项具体任务。六有档案。要注重收集和整理在制度落实和工作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记录、视频、图片等资料,分门别类的装订,档案要整齐美观。特别要求各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和便民服务中心要建立工作台账,如实登记。有条件的乡镇要制作廉政活动展板,全面展示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示范点建设顺利进行,区纪委将成立督察组,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及村级的示范点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察,并把示范点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行统一评比,严格奖优罚劣,推动示范点建设的深入开展。7月初,区纪委将对全区示范点创建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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