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佳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将于日前全面展开。
从2009年1月5日至1月10日,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将抽调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6个考核组,由县级领导带队,对2008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据悉,这次考核将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2008年度目标责任的年度考核捆绑起来一起进行。 考核方案要求,这次考核要按照上级纪委和县委的部署,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任务为依据,以考核方案为标准,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工作做出实事求是的考核。同时,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辖区内所属单位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引发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予以“一票否决”;年度政风行风评议排名末位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要通过考核,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更扎实、更深入、更有效地开展,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文章来源: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