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终,佳县纪委、监察局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对各室(办)及个人进行了考评和奖惩。考评分为科室共性任务目标和个性任务目标,主要依据各室(办)一年以来查办案件数、收缴违纪资金金额数、实施警示训诫对象人数、及平时的学习、参加集体活动和签到等情况,按照考核标准进行量化评分。考评终结,对完成目标任务科室及个人,按照责任制给予奖励和表彰;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科室及个人作了相应的处罚和批评,并责令所在科室的室主任作出书面检查。同时,还将考评结果加以运用,作为评优树模的主要依据。
文章来源: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