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市委书记李金柱主持市委常委会议,逐条领学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通知》。李金柱强调,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更加符合新时期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措施更严厉、追责力度更大、追究方式更为细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保证榆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以落实“十项制度”、开展“五项资金”专项检查和“四抓三降两禁止”活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为建设富裕、魅力、和谐的新榆林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会上,还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同志在全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大会上的讲话,研究审定了我市《2011年全市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
文章来源:榆林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