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横山县纪委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建立健全“四个机制”,不断加大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聚焦“群众利益”,严查“突出问题”。
建立压力传导机制。为防止“微腐败”造成“大祸害”,横山县纪委今年以来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上。以县委为龙头、乡镇党委为关键、村支部为基础,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主体责任链条,通过签字背书、监督检查、包抓联系、跟踪督办、谈话函询、述职述廉等,形成以县领乡镇、以乡镇带村的“三级联动”工作格局,把“两个责任”压力传导到农村、社区和基层站所,进一步夯实责任,将压力传导下去。
建立完善信访受理机制。敞开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对工作措施不到位、进展缓慢、停滞不前的,要约谈下级党委、纪委负责人。乡镇党委要坚持问题导向,化解矛盾,不准压线索,问题要越查越少。对乡镇查办案件出现“两个空白”(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空白;对查处违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空白)的,要对乡镇党委和纪委负责人问责。近期,对2015年查处违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查处”的两个乡镇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建立考核推动机制。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列入“两个责任”硬考核之中,细化指标,提高权重,把党组织书记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批办情况、听取汇报情况、支持查处情况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倒逼机制,充分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推进器作用。
建立约谈问责机制。把约谈问责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查处、走过场、应付了事、敷衍塞责、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严格实施“一案双查”。要综合运用好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既坚决查处案件当事人,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要坚持重要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促使约谈问责形成有效震慑、成为工作常态、发挥良好效应。今年以来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11件,党政纪处分11人;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