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靖边县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全面推行“五项制度”,按照省市纪委要求,结合该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要求各乡镇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截止目前,该县已有98%的行政村建立起了村民监督委员会。
村民监督委员会建立以来,村干部的廉政意识明显增强,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据统计,两年来,全县监委会共收到群众意见450条,向两委会提出各类意见454条,有398条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监督事项562件,化解矛盾纠纷306个,审核村务公开事项642个,召开评议村干部大会214次,评议村干部1120人,提出质询意见96个,协助有关部门审计村干部107人。
实践证明,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切实做到了重大决策群众参与、权力运作群众监督、工作好坏群众评说,成为农村改革发展的“助推器”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灭火器”, 在村干部和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有效地发挥了对村级事务决策监督员和“智囊团”等作用,真正给群众了一个明白、还干部了一个清白,更加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使事关民生的重要问题普遍得到较好解决,为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文章来源:靖边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