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生命力贵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榆林市纪委及时制定贯彻落实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工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有力促进了党风政风的不断好转。
一是抓“细”,从一个一个具体问题抓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类型主要包括楼堂馆所违规、公款大吃大喝、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款旅游(国内)、公款出国(境)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收送节礼、违反工作纪律,此外还包括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慵懒散奢、粗暴对待群众、索拿卡要、出入私人会所、“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公务人员午间饮酒、上下班迟到早退,等等。市纪委以上列问题为抓手,集中开展“十个严禁”、“五个一批”等活动,从清理会员卡和严禁公款购买月饼、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具体事情入手,通过查节日腐败、查公车腐败、查婚丧喜庆大操大办、查公款大吃大喝、查“会所中的歪风”等专项行动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工作,“四风”问题得到了有力遏制。
二是抓“实”,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不久,省委、市委相继制定下发《实施意见》、《十项规定》,市纪委根据上级纪委要求,及时发出通知,严禁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中秋、国庆之前,市纪委又发出通知,坚决刹住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2013年,发通知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以及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2014年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前夕,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县区各部门对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狠刹公款送节礼、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紧盯传统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成效显著。
三是抓“严”,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八项规定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铁面执纪,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严格追责。2014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2起,处理党员干部51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6人,警示训诫202人,通报批评36人,解除聘用合同1人,辞退8人,其他处理10人,涉及县处级干部25人、科级干部193人。同时,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先后2次共对2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各县区纪委先后37次共对198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设立曝光台,不定期公布查处“四风”问题的情况,到目前为止已累计通报227起,曝光250人。
四是抓“恒”,经常抓、长期抓,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和长效化。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纠风之难,难在防止反弹。市纪委坚持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经常抓、长期抓,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杜绝半途而废、虎头蛇尾,不给“四风”卷土重来、死灰复燃的机会。此外,为从根本上杜绝“四风”问题,榆林市纪委还健全完善了《关于加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重点工作的意见》、《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活动的规定》等一系列改进作风有关制度,确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