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榆林市纪委《关于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近日,神木县纪委近日结合线索实际和案件查办管理工作实际,出台《关于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实施意见》要求,(一)县纪委要更有效地监督指导乡镇纪委的查办案件工作,促进下级纪委积极主动地自主查办案件。(二)各级、各部门应当树立正确的办案政绩观,坚持抓早抓小,坚持查处案件是成绩、澄清问题也是成绩的政绩观。(三)促进优质高效查办案件,通过治标促进治本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四)县纪委和乡镇纪委的同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支持和领导,为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提供有力保障。(五)严格保密纪律,严守工作纪律,确保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为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改革试点工作科学、规范和有序开展,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取得良好综合效果。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成立神木县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解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决定要求,切实加大查办腐败案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