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横山县纪委通报了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体如下:
1、韩岔镇闫家洼村党支部书记管志飞将本村31名党员应交的2015年党费155元,在该村2016年财务账中报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双城办事处沈家壕村党支部书记杨浩军在该村2011年建设沼气池项目过程中,伪造农户领款单,占有沼气建设项目补助款;在该村2014年羊种改良和道路维修项目中,列支招待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石马坬农场杨口则分场原场长王爱军在任分场副场长、场长期间侵吞公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石马坬农场赵石窑分场原场长史伟在任分场场长期间,采取虚列开支、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套取公款据为己有;又伙同两名管理人员贪污公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艾好峁办事处艾好峁村原支部书记王应亮在任支部书记期间,将其经管的土地占用费和复耕费占为己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县纪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狠抓主责主业,正确运用“四种形态”,早安排、早部署,早打招呼、早提醒,切实筑牢党员干部破纪的第一道防线。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做到标准不降、节奏不变、力度不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快查快结,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