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辅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一直是神木县纪委监察局的优良传统, 近年来,神木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先后在中省市县各级报刊、网站等媒体发表理论、调研、新闻各类文章500余篇,在提升科学决策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夯实了优良的工作作风。2016年初,神木县纪委监察局多次召开专门会议,从目标任务、作用意义、队伍建设三个方面,对全县纪检工作人员的学习调研工作进行了精确的顶层规划,在全机关中大兴理论调研之风,学思践悟,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助力加油。
制定目标,建立理论调研常效机制。目标就是工作的动力,为推动学习调研工作持续常态化发展,委局领导经常为调研工作下任务,提要求。神木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进斌同志在年初的工作会上对委局的学习任务作出了专门部署,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每年每名班子成员至少完成2篇以上理论调研文章,率先垂范;副科以上的领导干部要“轮流学”,每周一上午在全体干部集中学习时作个人专题讲座,检验成果;镇办纪委工作人员要“跟班学”,选拔优秀镇办纪委工作人员到县纪委监察局上挂学习,以案代训;各科室要“常态学”,采取分散自学、集中学习、座谈研讨等方式,熟练掌握本室业务知识,知行合一。通过这些操作性极强的实施意见,神木县纪委监察局对学习调研任务做了精确的顶层规划,确保了委局学习调研工作以制度化的形式实现常态化健康发展。
转化成果,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学习调研,以文辅案,“文”是形式更是载体,“文”是思想更是思路,通过办案实践总结工作经验,通过调研研究升华理论知识,再通过理论来指导实践,是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就像王岐山书记所提倡的“学思践悟”思想,学习、思考、实践、感悟是一个学而思、思而践、践而悟螺旋式上升,循环往复的过程,永无止境。神木县纪委监察局要求全体纪检工作人员,不仅仅是要当好记录员、检验员、“搬运工”,更重要的是要以心辅审、以智辅审,通过采集信息服务领导决策,通过调查研究深化规律认识,通过阐幽发微强调知行合一,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在提升自身素质的同时,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为了使调研结果不被“束之高阁”,神木县纪委监察局一直注重理论调研成果的转化。例如,在经过调研后发现基层镇办纪委在办案流程上,普遍缺乏统一的程序和规范,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为了帮助基层纪委办案人员快捷、高效、规范地查审案件、制作文书、进入状态,县纪委组织工作人员全面总结《纪检监察公文》、《纪检监察案件检查教材》等有关著述,结合在长期办案实践、理论研究、深入学习基础上的理论调研成果,编辑制作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审工作实用指南》一书并将《指南》发放给各镇(办)纪委,通过《指南》的发放,以模促范,规范了办案程序、文书质量、统一了全县办案标准,有效提高了基层纪委办案整体水准。
聚焦主业,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形势为我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新常态下完成各项纪检工作任务的重大组织保障。神木县纪委监察局利用“三转”契机,将工作重心聚焦于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根据办案工作的复杂性、多样性、紧迫性的客观要求,大兴学习调研之风,通过政治学习,要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洞察力,立场坚定;通过条规学习,保证熟练掌握党政纪条规,运用自如;通过培训学习,博采各家之长,与时俱进;通过实践学习,在实践中检验理论知识,自我超越。依托这些有针对性的学习方案,委局全体工作人员凝聚共识,学以致用,着力克服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素质和能力,切实地提升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新年伊始,神木县纪委监察局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的建设,多举并措,行之有效,激发了委局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的热情和决心,强有力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良好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