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坚持挺纪在前 1至7月份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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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工作应当把纪律挺在前面。今年以来,府谷县纪委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运用于日常的监督管理和执纪工作之中,治“病树”,正“歪树”,拔“烂树”,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1—7月份信访举报58件次,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329件,立案139(乡科23件),结案134件,处分139人(乡科级18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收缴违纪资金8.19万元。

纪律审查成常态,做到强震慑。该县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都要求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发挥执纪审查综合效应。1-7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各类问题线索及党员干部344人次,其中,采取第一种形态198人,占比58%;采取第二种形态给予党政纪轻处分127人,占比37%;采取第三种形态给予党政纪重处分6人,占比2%;采取第四种形态给与开除党籍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人,占比3%。

强力正风肃纪,强化通报曝光。1—7月份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违规收礼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起,党政纪处分22人,组织处理3人,通报曝光24人;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2起,处理91人,移送司法4人。

“抓早抓小,在防微杜渐中体现严管厚爱”。 该县纪委负责人表示,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必然要求。今年后半年将继续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应函尽函,应谈尽谈,对违纪问题轻微的及时约谈提醒或组织处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着力推动从严执纪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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