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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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县县委坚持和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纪委中心学习小组学习制度,把中、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工作作风和艰苦奋斗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该县结合实际,从10个方面制定行为标准,明确监督惩戒措施,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一是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人谋取私利;二是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三是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四是严禁领导干部以赌博、婚丧嫁娶等事宜收敛钱财;五是严禁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六是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活动谋取私利;七是严禁单位私设“小金库”和乱发津贴补贴;八是严禁超预算、超标准新建楼堂管所和装修办公用房;九是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十是严禁领导干部公车私用等等。违反规定者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逐步形成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文章来源: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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