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委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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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榆林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并举行中心组集体学习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会议详细解读了《条例》内容,并结合榆林全面从严治党实际,就进一步学习贯彻《条例》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党中央与时俱进修改《条例》,再次印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新修改的《条例》,精准总结提炼了十八届党中央巡视工作实践和理论创新成果,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信心和决心,同时进一步明确提出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健全完善各级巡视工作制度,有利于促进管党治党标本兼治。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赵洪祝同志署名文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密切联系实际,切实把《条例》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要对照《条例》要求,提高巡察政治站位,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切实发挥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要按照中省要求,抓紧修改完善市委巡察工作制度,尽快健全市县各级巡察工作体制,严格按照新精神新要求开展好市县巡察工作,实现新一届任期巡察“全覆盖”。要坚持领导带头,尤其是市委常委班子和市级领导带头遵守《条例》,按《条例》办事,确保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保证在我市改革发展进程中干部队伍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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