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增强办案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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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府谷县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增强办案合力。日前,县委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县委书记马治东出席并讲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咏康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李胜元主持会议。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县纪委、监察局委局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通报了2014年以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情况和今年1至10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等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并就进一步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提出了建议。

马治东在讲话中指出,反腐败协调小组是党委组织领导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机制,也是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平台。各成员单位必须充分认清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明确协调小组的重要作用和自己肩负的责任,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和担当意识,充分发挥各自办案优势,相互配合、优势互补,握紧拳头、形成预防腐败和查办案件的强大合力,不断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要找准自身定位,牢固树立查办案件“一盘棋”思想,要从办案全局和整体利益出发,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共同解决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突破案件的合力,实现案件查办高效顺畅。

二是要主动适应反腐败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深入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建立完善反腐败工作配合、工作落实和责任追究机制。带头搞好廉洁自律,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以强大的说服力,举起利剑,严惩腐败,切实落实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三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维护党的纪律放在首位,严肃纠正违纪现象,严肃处理违纪行为,坚决维护党的权威,确保全县上下始终步调一致。要抓好警示教育,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严格问责,努力使“一把手”的权力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上运行。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和惩处力度,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让腐败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让想腐败的人不敢腐败。同时,要对恶意诽谤干部、造谣生事、破坏改革稳定环境的人和事要深查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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