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纪委践行“四种形态”深化信访举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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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清涧县纪委牢牢把握“四种形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相结合,深化信访举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切实做到信访举报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本着“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的理念,克服“等”的思想,在常规来信、来电、来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县纪委监察局网站、县纪委举报信箱等的作用,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拓宽线索来源。通过完善信访举报机制,畅通信访渠道,管住“大多数”。

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建立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工作制度,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坚持“零暂存”。 委局机关接受的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统一登记受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处置,并逐件录入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始终做到“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流水”。同时,加强对转办信访件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有举报必查,有违纪必究,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完善线索处置方式。通过定期召开室务会及问题线索集体排查等方式,处理好“小毛病”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的关系,加大对谈话函询和党纪轻处分的运用。对于反映党员干部生活作风等一般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函询,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对反映党员干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形式予以警示,让问题早发现早处理,让违纪行为及时刹车。

定期开展情况分析。建立定期分析制度,每季度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情况作一次全面分析,并报送市纪委信访举报部门参阅。信访举报情况分析要求深入细致、突出党纪特色,贯彻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的要求,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重点分析一个阶段的重点热点问题,既要呈现信访举报的基本态势,也要从中挖掘和剖析值得关注的现象、特点和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查找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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