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倡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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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佳县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具体行为规范。即: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工作实际中去;尊重民意,依法办事,对群众的合理诉求,竭尽全力解决;求真务实,民主决策,因决策失误侵犯群众利益的,澄清事实,承认错误,及时解决;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折不扣地落实党和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率先垂范,勤政为民,带领群众共同富裕,促进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文章来源: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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