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纪委监察局出台《2014年度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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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督促并激励委局机关各室更好的开展工作,切实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省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各室工作实际,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2014年度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工作考核办法》。

《办法》规定,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工作任务考核,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市纪委监察局成立年度工作任务考核领导小组,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对委局机关案件类(执法效能室、一室、二室、三室、四室、审理室、信访室)和综合类(办公室、综合室、宣教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干部室、网络信息中心)共计14个室进行监督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工作任务占年度考核的90%,市纪委监察局领导评价占年度考核的10%,考核要求机关各室按照考核工作要求,形成年度总结和准备考核需要的相关资料,在年底或次年初由工作任务考核小组对机关各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办法》提出,2014年度市纪委年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机关各室的考核结果将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部排名并通报考核结果,综合类、案件类得分前2位的室作为年度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予以表彰;考核较差的需向市纪委有关会议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最后报市纪委监察局考核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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