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榆林市纪委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按照中央要求,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执纪监督,以推进制度建设创新为抓手,以落实中央“三转”要求为动力,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着力解决农村信访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90件,其中涉及农村干部信访举报401件,占42.4%,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6%,反映农村干部的信访举报由大幅上升的趋势转为下降。
一、开辟新型途径,畅通受理渠道,有效推动群众诉求及时解决在基层
一是深入推进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今年以来,在榆林全市各县区全面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市县两级开通民情直通车网络举报专区,县区信访接待大厅设立专门接访窗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举报信箱,调配专用车辆深入农村巡访,全面收集群众信访举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二是开设“书记信箱”、“局长信箱”,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在市纪委门户网设立“书记信箱”、“局长信箱”,市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亲自批阅来信,对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及时批阅、快速安排、迅速调查,对署名反映及时回复。自2014年4月份信箱开通以来,书记信箱共收到群众来信举报83件,局长信箱共收到群众来信举报70件,全部按规定及时办理。
三是积极构建中、省、市三级互通的网络举报渠道。今年5月份,市纪委将中、省纪委“12388”举报网站链接到榆林市纪检监察局门户网站,与中、省纪委12388信访举报网站实现互通,群众直接登录榆林市纪检监察局网站主页,点击举报网站链接地址即可进行在线举报。今年以来,市纪委共受理群众网络举报100件,全部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在线答复反映人举报问题受理情况。
四是配备纪检监察信访联络员,充分发挥基层网络作用。各县区结合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互动的信访网络,在各行政村配备信访联络员,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排查信访动态。信访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收集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了解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对极易引起群众集体访、越级访的信访问题及时向县、乡纪委反馈,早发现,早处置,切实维护信访稳定。
二、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制度建设,着力构建解决农村信访问题长效机制
一是深入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各乡镇纪委每半年要组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政治、组织、廉政纪律和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内容进行述职述廉,由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全体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社区)域范围内企业负责人等进行民意测评,述职述廉对象就评议反馈的问题限期整改,乡镇纪委按期督查。
二是实行村级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农经站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日常指导和监管作用,结合村级干部集中换届,由县区农经站牵头负责,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乡镇农经站具体组织实施,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其它需要审计的村干部进行全面审计。审计结束后,审计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开。全市12县区已对2051名村干部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党政纪处分525人,移交司法机关7人。
三是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常态化。切实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明确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重点,强化对村级收支情况的审核工作。在村委会换届前,对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进行一次信任度测评,不满意票达到全体村民代表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不得作为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或委员的后备人选。
四是全面推行《村务公开报》工作。各乡镇切实转变职能,充分发挥主导服务作用,积极主动创办《村务公开报》。统一公开内容,以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为主体,本着真实、全面、易懂的原则,确保让群众看得见、看得全、看得懂、能监督;创新公开形式,通过公开张贴、发放到户、网站公布等方式,方便群众查看、监督。通过村务公开,有效维护了农民群众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消除了群众误解,有效减少了群众因不知情、不明白导致的信访举报。
五是健全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积极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加快建立市县乡三级农经机构体系,强化农经站的监管职能,健全机构、配齐编制、保障经费、明确职责。实行涉农项目备案、验收、决算审计和台账式管理,有效遏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胡支乱花、违规处置、以权谋私等问题。
六是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等信访工作制度。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乡镇成功实施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的实践基础上,将点名接访范围延伸到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涉访问题较多的有关部门,进一步拓宽接访范围和接访主体,切实增强了制度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扎实推进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各县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规范听证程序,完善工作机制,有效解决错综复杂的疑难信访案件。推行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以来,全市各县区通过点名接访解决群众反映问题2368件,2013年共对9个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信访听证终结。同时,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加大初信初访处理力度,切实推动初发问题及时就地解决。
七是健全完善信访举报保障激励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引导群众署实名举报。市纪委制定出台《榆林市纪委监察局实名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创造良好信访环境,鼓励群众署实名举报,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质量。同时,积极推行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与实名举报人签订《实名举报双向承诺书》,明确信访件承办单位与信访举报人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依法依纪处理信访举报,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强调署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严肃处理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署实名举报522件,占受理总量的52.7%,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2.2%。
三、强化督查督办,严查信访案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腐败问题
一是加强上级转办信访件办理督查,确保信访问题处理到位。市纪委下发《关于加强对上级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上级转办信访件的办理工作,严格规范办理流程,按季度上报办理情况,及时对帐检查。同时,对信访件办理时限进行预警管理,超时未办理的信访件将进行超时提醒。市纪委不定期抽查各县区、各部门上级转办信访件办理情况,适时通报,及时跟踪督办。对上级转办信访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强化信访案件督查督办。针对疑难复杂的越级访、集体访,长期得不到解决涉及群体利益的信访问题以及上级批转的重要信访举报件,市县两级纪委领导包案解决,包案领导实行“四包”,即包调查处理、包督办落实、包办结回报、包息访稳定,同时明确办结时限和规范办理要求,定期通报信访案件查办情况,确保信访举报件处理及时到位。
三是加大涉农信访案件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群众反映突出、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集中查处一批典型的涉农信访案件,重点查处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款物分配中违规违纪的突出问题;村干部违规处置农村“三资”、村务财务不公开、贪污侵占集体资金以及在各项惠农资金中以权谋私的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打击报复举报人,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重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案件。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涉农违纪案件525件,立案查处515件,处理农村党员干部575人,挽回经济损失9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