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六项措施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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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绥德县纪委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采取六项措施,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抓任务分解。每年初,该县纪委都根据中省市关于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本县区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意见》,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部门、到领导、到委局机关各科室,把农村党廉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抓宣传教育。该县纪委以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突出抓好党性修养和政策法规、党纪条规的教育工作,重点抓好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贯彻学习力度,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结合工作实际,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为切入点,通过镇村干部会、群众会、举办培训班、刷写标语、印发宣传提纲、制作廉政公益广告、举办专题节目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廉政氛围。

 

    三是抓制度落实。该县把抓好村民监督委员会、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和其他基层反腐倡廉制度作为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突破口,抓紧抓实。特别是结合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述廉评议进乡村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村务民主管理,加大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力度,切实解决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四是抓公开工作。通过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逐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激励惩处、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有效地提高了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达到了日常事务定期公开、重大事务随时公开、临时事务立即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切实保证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五是抓监督检查。通过加大落实督查力度,对各项强农惠农富民政策的落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得到贯彻执行。重点开展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涉农水利、农业、医疗等建设项目实施和资金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农村土地、基础建设投入、社会事业支持等政策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的落实和管理情况等5项内容的监督检查。

 

    六是抓查纠问责。该县纪委坚持把查办案件和问责作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突破口,明确规定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为所在乡镇案件查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案件查处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年度查办案件考核机制,对农村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征地补偿费和社保资金案件和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实行重点查办、限期查办。同时,进一步健全办案机制,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整合办案力量,并按照“惩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既注重加强教育,防患于未然,又帮助发案单位剖析原因,建章立制,确保做到有案必办,违纪必究。

文章来源:绥德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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