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绥德县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年,为了确实搞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绥德县创新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警示训诫防线、述职述廉、廉政谈话教育等四项工作向村级组织延伸,确保农村基层稳定。
绥德县实行的四个延伸是: 一、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组织延伸。今年县上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建立县、乡、村和基层站所三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二是把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向村级组织延伸。在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中,县上把农村基层党组织也列入其中,参照《陕西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办法》开展工作,对村级党员干部实施警示训诫。三是把述职述廉制度向村级组织延伸。县上制定出台了村级组织和基层站所的述职述廉制度。按照年初公开承诺、年终述职述廉、年底考廉的步骤进行。述职述廉会上乡镇党委要对其要进行民主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最后由乡镇党政班子形成综合考评意见,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基层站所负责人的综合考评意见同时反馈给上级主管单位。四是把廉政谈话教育向村级组织党员干部延伸。县上规定,乡镇要对每次村级换届后新任的村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让他们学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并就廉政勤政方面做出表态和承诺。同时,县上十分重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党纪法规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努力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法纪意识和群众观点,做到勤政廉政。
文章来源:(绥德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