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靖边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持续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着力查处了一批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仍有少数人无视规定,顶风违纪。现将近期查处的九起群众身边典型违纪案件通报如下:
1.靖边县高家沟便民服务中心阳畔村主任杜玉军为该村村小组长李生兵虚套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的问题。2013年2月,高家沟便民服务中心阳畔村村主任杜玉军在明知该村村民李生兵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条件的前提下,为李生兵虚报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10000元。靖边县纪委给予杜玉军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靖边县高家沟便民服务中心道路管理站站长屈志旭涉嫌贪污的问题。高家沟便民服务中心道路管理站站长屈志旭在2009年-2015年任高家沟民政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扣留村民危房补助资金23700元。靖边县纪委给予屈志旭开除党籍处分,并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靖边县天赐湾镇乔沟湾村村会计吴永鹏、天赐湾镇乔沟湾村原村主任方忠杰虚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的问题。2013年3月,时任天赐湾镇乔沟湾村村主任方忠杰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吴永鹏虚报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10000元。靖边县纪委给予方忠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给予吴永鹏开除党籍处分,并将二人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靖边县席麻湾镇高渠村原村主任吕向东、村民高耀文、靖边采油厂职工高军三人共同虚套国家危房补助款的问题。2013年年初,时任席麻湾镇高渠村村主任吕向东利于职务之便,以村民高耀文的名义为不符合条件的靖边采油厂职工高军虚报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10000元。靖边县纪委给予吕向东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建议由靖边县采油厂给予高军开除党籍,并将二人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靖边县新桥农场原党委书记赵军、新桥农场新建分场职工贺喜军共同虚套国家危房补助款的问题。2013年3月,时任靖边县新桥农场党委书记赵军利用职务之便,为不符合条件的新建分场职工贺喜军虚报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10000元。靖边县纪委给予赵军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贺喜军开除党籍处分,并将二人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杨桥畔镇杨一村党支部书记詹升海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64671.89元的问题。杨桥畔镇杨一村党支部书记詹升海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数次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64671.89元。靖边县纪委给予詹升海开除党籍处分,并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靖边县青阳岔镇畔沟村党支部书记周丙川虚套国家以工代赈扶贫款的问题。青阳岔镇畔沟村党支部书记周丙川利用职务之便,虚套国家以工代赈扶贫款18万元。靖边县纪委给予周丙川开除党籍处分,并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靖边县杨米涧镇兴和村党支部书记张子飞、原村主任李子荣虚报冒领国家粮食直补款和私分“普九”债务款的问题。杨米涧镇兴和村党支部书记张子飞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李子荣虚报冒领国家粮食直补款32250元、私分“普九”债务款46005元。靖边县纪委给予张子飞开除党籍处分、李子荣由于未见本人暂缓处理,并将二人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2016年7月13日,靖边县新城便民服务中心黑龙沟村杨94井施工现场发生滑坡事故,造成3死1伤的问题。靖边县纪委分别给予事故责任人相应党纪处分,给予黑龙沟村党支部书记李生党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新城便民服务中心党委书记杨耀、副主任陈冲波提醒谈话。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压紧夯实,树牢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红线”意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快查严处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