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念紧春节期间廉政“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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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中、省、市纪委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日,米脂县纪委监察局就春节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重申并提出了“八个严禁”: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或以赌博和交易形式收受财物;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

同时,县纪委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严格自身管理,厉行勤俭节约。春节后,县纪委监察局将组织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对违纪人员坚决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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