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该县加大办案力度,多措并举,切实提高办案质效,维护了群众利益。
一是建立了查办案件督导督办机制,所办案件由委局7名领导具体督办,各负其责,严格执行有关依纪依法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的规定。二是进一步健全了信访举报机制,开通受理网上举报。三是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案件协调组工作会议,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沟通情况,做到信息共享、力量整合。四是严格执行乡办县审、一案双报告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有关依纪依法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的规定。五是充分发挥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作用,着力提升基层办案实力。六是推行复杂案件审理提前介入机制,不断提高办案质效。
2008年以来,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311件次,初核196件,立案142件,结案141件,党政纪处分165人,挽回经济损失58.4万元,查处科级干部12人,移送司法机关5件。县乡两级实施警示训诫352人,其中警示提醒288人,诫勉督导11人,责令纠错53人。
文章来源:绥德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