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情况实行纪实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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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的意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榆林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登记制度。通过纪实登记落实“五个一”制度等情况,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主体意识、责任意识、表率意识,促使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榆林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统一印发了《榆林市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纪实手册》,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如实记载落实“五个一”制度情况,不得敷衍应付,不得安排他人代笔,并把落实“五个一”制度情况和纪实登记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如实报告,接受监督。每年年终,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五个一”制度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进行综合考评。 

文章来源:榆林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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