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靖边县纪委按照省市纪委关于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了《靖边县纪委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了“案件质量提升年”工作。
此项工作从5月3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为学习提升、对照检查、整改提高、总结经验四个阶段。在学习提升阶段,县纪委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了中省市有关领导关于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审理违纪案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以及纪检监察案件审理业务知识。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了审理干部队伍业务素质。人均记学习笔记达5000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一篇。在对照检查阶段,县纪委认真对照《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和《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审理违纪案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文件,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文书档案是否按规定规范装订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审核,重点对取证方式、途径等办案程序进行了检查。通过对照检查,发现存在案卷装订不规范、案件取证方式不规范等一些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县纪委建立了台账,制订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要求及时限。
目前,此项活动正在整改提高阶段,县纪委将针对对照检查阶段检查出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强化程序监督,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按照审慎稳妥、循序渐进的要求,围绕保障和提高案件审理质量进行改革创新,把成功经验更好地理论化、制度化并逐步推广。
文章来源:靖边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