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纪委: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再出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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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府谷县纪委监察局揪住“四风”问题不放松,在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上出重拳、下猛药,在全县范围内印发了《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补充规定》。

据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整治活动突出三个方面:一是加强现场监督。县纪委要指派专人在办事现场礼金登记处设立监督台,在办事前日、办事当日对办事人收受礼金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并按时将《现场监督登记表》及礼账本复印件交回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存入本人廉政档案。二是形成常效督查。县纪委督查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日常监督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城区饭店设宴情况和现场监督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查每周不少于2次。三是突出责任追究。对违规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的,一经发现,对当事人要进行严肃查处,并没收违规所得礼金,同时对所在单位领导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该负责人还表示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坚决遏制婚丧嫁娶中的不正之风。

同时《补充规定》明确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办理或参与婚丧喜庆事宜务必严格遵守以“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以收多记少、更改礼金簿、暗设礼账等方式变相收受礼金;严禁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及其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等为主要内容的“十个严禁”规定。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时,宴请人数一般不超200人;在参加非亲戚关系人员办理的婚丧嫁娶等事宜时,礼金一律不得超过300元;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同时要在《十个绝不》承诺事项上进行签字承诺。

据了解,去年4月,府谷县纪委在出台《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后,在查处违规办理婚丧嫁娶方面,对2名干部进行免职处理,对2名干部进行立案查处,对14名干部实施了警示训诫,对1名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共收缴违规礼金45000元。社会风气得到有效扭转,党风政风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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