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定边县坚持把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作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截止目前,全县共组织开展6次任前廉政法规考试,252名拟提拔人员在公示期内参加了考试,对在3次考试中成绩不合格的9人暂缓任用并参加补考,“考廉”成为领导干部任前的一道“硬杠杠”。
抓教育 提高思想认识
县纪委中心学习组多次组织集中学习,并向县委常委会进行传达学习,专题学习五项制度和省、市文件精神,深入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印发了《定边县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规定(试行)》。围绕“以考促学、以学促廉”的工作思路,明确提出“凡提必考”原则,要求凡是拟提拔为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都要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把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与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紧密结合,与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紧密结合。同时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网络、电视等媒体,并采取以会代训的办法,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目的、意义、重要性以及必要性进行宣传,切实提高了广大干部对考廉、学廉重要性的认识,在全县范围掀起了党员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的热潮,为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抓制度 健全组织机构
县纪委与县委组织部、广电局等部门联合成立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组织部、监察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同时领导小组建立了“四责制”:即领导小组组长对考试组织工作负总责;组织部具体负责参考对象的确定、考场组织、阅卷评分等工作,广电局主要负责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廉政考试氛围,并对廉政考试全过程进行摄录;考廉办公室主任对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其他组员对本人承担的任务负直接责任,切实做到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研究制定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学习制度》、《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保密制度》、《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巡视员、监考员工作职责》、《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考场纪律要求》以及《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结果运用》等系列配套制度,确保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抓程序 严把考廉关口
一是严把试题保密关。从试题提取、保管到印制,每个环节自始至终都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指定专人联合执行,相互监督。试题在每次考试前半小时启封,开始印制试卷,有效杜绝了因试题泄密产生不良影响。二是严把考场组织关。每次都坚持由纪委、组织部联合监考,随机抽取监考人员;县委、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坚持巡查。对冒名顶替、交头接耳、考场内随意走动和相互传递试卷等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当场取消其考试资格。三是严把阅卷评分关。在阅卷过程中,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联合参与、集体阅卷、一人一题、流水作业,并有专人负责统分核查,做到严格审题、严格打分、严格复查,力求考廉阅卷环节客观、公正。四是严把成绩公布关。阅卷评分结束后,所有参加阅卷的工作人员都要在成绩登记册上签字,最后经考廉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市纪委备案。同时,将考试成绩在任职公示范围内公布,并在定边党风廉政网上公布了纪委信访室、宣教室两部举报电话,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抓结果 建立长效机制
在廉政考试结果运用上,坚持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将考试成绩与干部任用直接挂钩,将考试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考核、评选先进和廉政鉴定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于成绩不合格者,在补考前找其进行廉政谈话。据统计,全县共有9名拟提拔干部在3次考试中成绩不合格,暂缓任用,最后经补考成绩合格后按规定任用,共对1名正科级干部、8名副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同时积极探索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长效机制,一是研究建立任前廉政考试教育培训制度,在每次考试前对参考对象进行廉政法规集中培训,并将培训范围逐步扩大至全县干部职工;二是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任中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将在任的领导干部也纳入考廉范围,切实增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努力形成全县党员干部自觉学廉、知廉、守廉的良好风气,真正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的目的。
文章来源:定边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