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对外收缩战线、聚焦主业,对内整合资源、提速增效,突出主业,向党委、党组和职能部门“移交”其主体责任,主动“扛起”监督责任,榆林市纪委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纪监督、规范监督。
校准职责“坐标” 种好“政治责任田”
榆林市纪委从根本上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能泛化,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等问题,清理“内存”,轻装上阵,退出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47个,保留9个。12个县区清理议事机构456个。
突出主业,上下联动,厘清职责定位,保持内设机构数、行政编制总数、领导职数不变,整合内设机构,13个职能室中纪检监察室5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38.5%。履行纪检监督职能内设机构10个,占总数的76.9%。指导县区纪委监察局统一设置9个职能室、1个网络信息中心,机构名称、排序、职责上下对应。县区纪委履行执纪监督室6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6.7%;纪检监察室2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22.2%。
规范清理业务分工,聚焦主责主业。市纪委书记从市委常委分管的农业、非公有制经济等工作中脱离出来。市直各部门纪检组长从分管财务、工程建设、招考招录等方面的工作中脱离出来,聚焦主责主业。县区、乡镇纪委书记也从分管的农业农村工作、计生、信访等方面的工作中退出来,回归本位。
创新监督方式 根治“适应障碍症”
转方式是“三转”的核心要义。市纪委创新监督方式,科学高效地履行执纪监督的职责。
转变工作考核方式,促进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2013年,对县区纪委、市直部门派驻机构五项重点工作,采取不听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考核,县区和市直部门普遍反映较好。2014年,对县区纪委、市直部门派驻机构的考核,重新确定了考核内容和标准。
常态化的监督促进作风转变,抓重点领域、抓重点对象、抓重点环节、抓重点时段,开展高频度、多层次、全方位监督检查,开展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整治公款吃喝送礼、停建楼堂馆所、清理办公用房等多次专项督查。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通过明察加暗访、约谈加问责、曝光加排名,深化作风建设。
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出台《榆林市纪委监察局查办腐败案件机制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进行试点改革。印发《关于反映领导干部问题重复线索的集中管理和规范处置的暂行办法》,防止线索失控、失管和案源流失。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同办案,建立联席会议、综合研判、联合督查、案件线索移送、办案协作配合、建议反馈、办案分工负责的协同配合机制,形成反腐合力。
创新信息宣传,逐步加强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阐释、民意倾听、网络举报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建设,对榆林纪检监察网进行改版升级。改版升级后,发稿量增长4倍;接受信访举报比改版前上升30%;点击率比改版前上升45%。
打铁需自身硬 严防“灯下黑”
打铁还需自身硬,市纪委力求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反腐铁军。
从内部监督、严明纪律规定等方面入手,市纪委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着重解决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不愿担当、不敢办案、跑风漏气、执纪监督过软,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说情办事甚至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完善纪检机关支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委局领导包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三访五促、为民服务”活动,建立机关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市纪委集体向社会作出不违规执纪执法、不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不以案谋私等八项公开承诺。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门负责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实名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三转”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42人,县处级25人,乡科级250人,其他167人。2014年,全市受理信访举报2472件(次)、初核1855件、立案1270件、结案1215件、处分1398人,办案周期与上年同比缩短167天。
今年上半年,立案1089件,同比增长89.1%;党政纪处分1085人,同比增长96.9%,其中乡科级以上干部156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