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靖边县纪委监察局用“十有”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见成效。
一有活动方案。按照县委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及领导小组的要求,县纪委监察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靖边县纪委监察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二有组织领导。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了由纪委书记赵志平任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贵林、副书记任向阳为副组长,各室主任为成员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日常具体工作。
三有学习制度。制定了学习笔记制度、考勤制度、考核测试制度等制度,确保学习活动落到实处。
四有学习场所。纪委监察局把会议室作为每周一、周五固定的学习实践场所。
五有学习签到簿。为保证集中学习时间,确保学习不走过场,县纪委监察局印制了学习签到簿,每次集中学习严格执行签到制度。
六有专用学习教材。给每位党员干部下发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以及全国“两会”精神、中纪委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榆视察指示精神、中央和省、市、县委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及反腐倡廉“五项制度”建设等学习资料。
七有学习专栏。依托政府信息网、纪检监察简报等载体,开辟学习实践活动专栏,及时登载党员干部的学习心得、理论文章,促进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八有专用的笔记本。确保委局机关干部人手一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用笔记本。要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笔记不少于10000字,一般党员干部学习笔记不少于8000字。
九有学习心得。每位党员干部要撰写2篇心得体会,心得体会要紧密联系个人的思想和实际工作,认识深刻、观点清晰、语言朴实。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篇心得体会不少于3000字,一般党员干部心得体会不少于2000字。
十有展评。委局领导小组利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一阶段进入后期的时机,举办一次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展评和交流活动,使其看到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文章来源:靖边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