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2015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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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子洲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六加强、六全面”为重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继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弛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加强责任落实,层层签字下压

中、省、市纪委全会召开后,子洲县纪委及时将全会精神在县委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会上进行了学习传达,并于3月20日召开了子洲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全会回顾总结了201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县委书记方虎城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会上,县委书记方虎城与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书;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鑫与各级各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监督责任书,通过“签字背书”层层下压两个责任。同时,按照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拉出了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出台了《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将全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分解细化到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了党委抓党委、纪委抓纪委的两个责任传导格局。加大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制定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和《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将于7月初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和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加强作风建设,严防四风反弹

按照上级纪委和县委要求,子洲县纪委在春节、清明等节假日期间,派出专门工作组对党员干部脱勤缺岗、公车私用、公款消费、午间饮酒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1—6月份,共开展各类执纪监督活动8次,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3起,实施警示训诫3人;查处公车私用问题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一般干部2人;查处公款吃请问题1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同时,针对全县干部中存在的“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题和全县反腐倡廉重点任务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了《子洲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为政不廉”行为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了责任追究适用情形、问责程序和结果运用。6月11日,县纪委召集管章子、管财务等588名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检察、审计、财政和纪委负责人分别做了专题讲话。及时启动了全县综合督查督办制度,目前,共开展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全县教师在岗情况等各类督查活动9次,印发通报(简报)7期,通报存在问题的单位43个,发出督查通知书39份。

――加强案件查办,惩贪治腐不懈

按照年初安排,县纪委、监察局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重点,不断创新信访举报、案件检查和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向各乡镇(办事处)下发了《关于规范交办信件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县纪委交办信件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对未按时限办结信访件的7乡镇、4个部门进行了通报;印发了《关于规范乡案县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乡案县审的工作流程和审核报关,退回乡镇纪委重新调查3件、改变原处分决定2件;加强委局自办案件的监督管理,印发了《查办案件监督检查和督促办理暂行规定》,加强了对案件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监督,已印发查办案件通报2期,通报单位11个。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9件(次),初核66件,经初核了结14件,立案58件,结案53件,给予党纪处分53人(其中开除党籍3人、留党察看3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严重警告处分11人、警告处分35人);给予政纪处分5人(其中行政记大过1人、行政警告处分4人);共处分科级干部9人。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启动党风廉政巡查制度,今年3月份,县委成立了党风廉政巡查工作组织机构,出台了《子洲县党风廉政巡查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巡查程序,明确了巡查工作目的和任务。4月份,两个巡查组分别进驻县卫生局、司法局两个被巡查单位开展工作。巡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账目、明察暗访等方法,发现违纪问题线索4件,全部移交县纪委调查处理,目前已立案审查2件。不断创新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查办案件协调配合机制,5月份,与审计局联合开展2014年全县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问题突出单位10个,督促整改事项35项,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3个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制度有序推进,3月下旬,对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印发了《2015年全县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工作的安排意见》,明确了测评范围、测评程序和结果运用。在2014年58个测评单位基础上,将城区学校、畜牧局等11个和群众生活、生产关系密切的单位纳入了2015年民主测评政风行风范围。目前,已有28个参评部门在电视上公开了服务承诺。全面推行村级权力清单制度,根据村级组织的权力、义务和职责,起草了村级权力清单,并于4月9日召开了涉农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就村级权力清单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将村级权力事项梳理为9大项23小项,编制了村级权力清单读本1000余册,全部发放到各乡镇、办事处和行政村,进一步规范了村级村力行使,杜绝了权力滥用,方便了群众办事。深入开展村干部向乡镇纪委述廉制度。6月12日,驼耳巷乡纪委召开村干部述廉会议,8个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干部向乡镇纪委进行了述廉,接受了“两代表一委员”的现场评议。

――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发声造势

春节期间,在县城中心地段悬挂廉政横幅8条;与文化局联合举办元霄节灯谜晚会,悬挂廉政灯迷100条;与苗家坪镇党委联合举办了第九届廉政文化节活动;开展廉政说书9场次、创作演出廉政小品3场;为全县1000多名领导干部编发廉政手机报6期,组织135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参加网络学习培训;投入80多万元建成廉政警示教育基地1个,并被市纪委命名为全市廉政教育基地,目前,组织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参观25批次,约2600名党员领导干部接受了警示教育。共向市、县级以上报刊、新闻媒体投送稿件95条,采用信息66条。其中陕西日报2条、秦风网12条、榆林日报8条、市纪检监察网24条、市级刊物1条,县级报刊网站10条;编发机关内部信息5期。

――加强自身建设,恪守“十个不准”

对照全会要点强化责任分解,按照县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工作任务和要点,由纪委办公室将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逐项落实承办科室和分管领导,做到了任务到室、责任到人,并由办公室逐月进行跟踪督办。强化责任任务考核,研究制订了《子洲县2015年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成立了考核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定具体的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对2015年纪委监察局各室、纪工委的工作任务进行全面考核。强化学习培训,1月份、4月份,举办纪委书记、纪检组织业务培训班2期;6月份,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党章知识测试1次,并分批次邀请审计、检察、党校等部门业务骨干对全体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机关干部学习培训制度、工作纪律制度、议事决策制度、干部管理制度、请示报告督查工作制度等十六项制度,并将十六项制度汇编成册;制定印发了《子洲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纪律若干规定》和“纪检监察干部十个不准”,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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