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佳县纪委监察局召开工作推进会议,针对1-8月份“四风”问题“零查处”的情况,再次传达学习省纪委《关于加大力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市纪委张凯盈书记讲话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切实强化八项规定查处力度。
要求全县各级纪委监察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务必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切实转变模糊思想意识,克服畏难情绪,增强查办“八项规定”案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案件查处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真治、敢治、重治、严治,突出加大对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特别是公款“大吃大喝”、组织旅游和违反规定购车用车、举办庆典展览活动以及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对不认真执行、不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等违纪违规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彻查一起、曝光一起、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对媒体披露和网络反映的重大典型问题,做到快速回应,迅速处置。问责曝光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将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等手段,加大对直接责任人的问责力度;对教育、管理不力,造成管理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强化建章立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用铁的纪律防止各级领导干部作风变形,确保把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全县加快发展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