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横山县把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作为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着力抓好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安排意见》确定的各项制度建设任务,先后开展了省纪委提出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和“执行年”等活动。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近20项制度和规定,横山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下面,就我县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老“五项制度”情况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落实了“一个分解”、开展了“一次督查”、印发了“一本纪实手册”。以责任制领导小组印发《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一览表》,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县级领导和牵头部门,明确了县纪委监察局的负责领导和承办联系科室。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了责任制工作的有效落实。每年印发1000册《横山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纪实手册》,全部发放到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的手中。县级领导认真填写《榆林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纪实手册》。通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纪实手册》记载落实“五个一”情况来看,多数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比较重视,切实履行了“一岗双责”。
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制定《横山县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实施办法》,出台了具体的《安排意见》,采取访廉、审廉、考廉、评廉、问廉、测廉、馈廉、督廉、用廉、述廉等“十廉”方法实施这项制度。截至目前,共安排9个乡镇的党委书记和8个政府部门的“一把手”向县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在抓好乡镇、部门党政“一把手”述廉的同时,结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我们以“党务、政务、村务、财务、事务”五公开为切入点,将述廉制度向村一级延伸,要求村两委会和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向乡镇纪委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制定出台《横山县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联合成立了廉政法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监考人员库、阅卷人员库。截至目前,共对419名拟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有6名干部进行了补考,进一步增强了新任领导干部的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
全面推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在机关醒目位置公开领导班子成员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联系方式,并在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和信访量较大的乡镇悬挂10个信访举报箱,方便群众举报,拓宽信访渠道。各乡镇纪委公开了纪委书记的相关信息,并公示了信访受理范围、接访工作流程、信访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等。在推行这项制度的过程中,我们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在原19个乡镇(场)、22个行政部门和有人权、财权的3个事业单位推行了党政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接访工作中,我们实行了“一簿、三书、三卡”制度,接访干部在接待群众来访中,认真填写《群众点名接访登记簿》、《群众点名接访接待卡》(分直接接访卡、预约接访卡、委托接访卡)、《群众点名接访告知书》、《群众点名接访双向承诺书》,同时将填好的“一卡”、“两书”发放给来访群众,办理信访过程中实行主办人和督办制度,信访办结后填写《群众点名接访回复反馈意见书》,将处理结果告知来访群众,把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作为推行这项制度的着力点和落脚点,与党政领导干部大接访、巡回下访、领导包案等工作制度结合起来,推广“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联合接访、综合调处群众上访问题,截至目前,县乡两级党政领导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已受理群众点名接访164批次,1252人次,取得较好成效。
深入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在全县358个村建立起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做到“四个有”,即:管理有组织、工作有制度、运转有程序、办公有场所。履行职责做到“五个不”,即:参与不干预、参会不决策、履职不对立、调查不处罚、监督不留情。实现了促进农村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村民自治、促进经济发展、促进政策落实、促进廉政建设的“六促进”目标。截至目前,村民监督委员会共监督村级重大事项1568个,纠正不合理开支23.2万元,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282条,已采纳合理化建议758条,化解矛盾纠纷84起,有效预防了村干部腐败问题的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二、新“五项制度”情况
落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制定《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职责》,县药品“三统一”办公室从2010年6月起正式向20家乡镇卫生院配送药品,共执行品种规格7787种,累计金额246.67万元,配送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进一步推进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结合我县查办案件工作实际,制定《横山县建立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实施办法》。按照优势互补、增强合力、回避关系、有利工作的原则,将全县原19个乡镇(场)纪委划分为9个办案协作区,每个办案协作区为1个办案组,由1名乡镇纪委书记任组长,为主办人,具体负责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其他被抽调人员为协办人。截至目前,协作区初查初核案件5件,立案3件,结案2件,党纪处分2人。
认真落实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制定《横山县纪检监察信访听证工作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包括总则、信访听证的组织领导、信访听证的确定、信访听证的准备、信访听证的程序、信访听证结论督办、信访听证档案受理、附则8个章节,共28条。从纪检监察信访听证的范围、原则、主持人、参加人、主持单位、会议记录员、听证合议、会议纪律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对2件比较典型的缠访问题进行信访听证。
全面推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在乡镇机关建立“廉政灶”的实施意见》,在乡镇机关建立“廉政灶”,凡属接待范围内的来乡镇人员一律由乡镇主管领导审批,统一在乡镇机关“廉政灶”就餐,严禁在营业性餐馆安排接待,对接待范围、接待标准、陪餐人数作了统一规定,“廉政灶”实施以来,有效遏制公款大吃大喝歪风,增强乡镇机关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和勤俭节约意识,同比节约率为21%。
深化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制定《政府采购电子化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建立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和电子化采购平台,努力遏制政府采购过程中不规范行为。
三、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工作情况
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十项制度的同时,把解决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实际工作急需的问题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本着“简便易行、管用有效”的原则,新制定和修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规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横山县党政事业单位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关于禁止公款旅游和控制外出公务活动的规定》、《关于公款招待费实行总量限额管理的规定》、《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关于在全县党政群机关、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实行财务支出“联签会审”的规定》《横山县严肃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纪律规定》、《横山县党务公开实施办法》、《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实施办法》,共十项反腐倡廉制度,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程序化,减少随意性,保证严肃性,起到了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良好效果。组织编印了《横山县推行中央四个反腐倡廉法规文件和全县反腐倡廉“十项制度”汇编》,保证权力运行的严肃性,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今年,我县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出台了《横山县信息报送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横山县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横山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横山县工程建设项目预决算审查暂行办法》、《横山县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横山县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横山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横山县信访维稳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八项制度,并成立了五个专项督查组,专门就上述八个“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长期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和司法体制等六个方面改革,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
文章来源:横山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