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影响机关效能,贻误管理工作,损害管理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危害投资发展环境等行为,日前,定边县制定出台了《机关工作人员损害投资环境及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机关工作人员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严重损害定边形象、破坏投资环境的人员进行“问责”。
文章来源:定边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