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擦亮巡察利剑 建立与巡视上下联动监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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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召开的巡察反馈会,直至10月23日局党组才根据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现在还未进行核查。”

10月27日榆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约谈会,一对一约谈了市人社局、市卫计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党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凯盈逐一指出了四个市直部门党组在巡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

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标巡视,上下联动,与时俱进校准巡察内容,注重成果运用。三届市委先后对18个市直部门和12个县区进行了巡察,四届市委对12个市直部门开展了第一轮巡察。

巡察工作从探索前行到制度规范,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从点的突破到面的提升,不断织密党内监督之网,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坚持问题导向 突出政治站位

“要高度重视巡察工作,通过巡察不断强化部门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提高执政能力,将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上升到政治高度,确保找准问题、根治问题、杜绝问题蔓延。”在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会上市委书记戴征社强调。

2014年探索巡察工作伊始,市委全面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6次研究巡察工作,市委“五人小组”坚持听取每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明确政治巡察定位,坚持从政治上去谋划、部署、推动每轮巡察工作的开展。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两个责任”落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到坚持挺纪在前,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聚焦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震慑遏制作用,政治巡察目标进一步深化。巡察紧盯“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紧抓“三类重点”,推动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

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市县两级巡察共发现坚持党的领导方面问题295个,加强党的建设方面问题593个,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655个。巡察组向市县党委提交专题报告43份,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1392条,提出整改意见884条,向市县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384条。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建立健全党建、廉政等方面制度158项。

通过几轮巡察,榆林市县两级衔接巡视、联动巡察的“一盘棋”格局已经形成。大格局需要大布局。市委制定了《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提出要在五年内实现巡察“全覆盖”目标,并确定巡察对象242个,同时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协调下,对12个县(市、区)副县级领导干部所在的84个单位实行县(市、区)交叉巡察。

注重成果运用 彰显巡察实效

日前,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情况在榆林日报、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公开发布。从进驻到情况反馈,前后历时两个月。

“6月下旬进驻,一个半月结束巡察。面对发现的问题,我们坚持进度服从质量、服从效果的原则,着力推动巡察向基层党组织延伸,让巡察的实效在不断深入中释放出来。”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

借鉴巡视工作,巡察不仅紧盯重点人、重点事,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着力发现突出问题,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找准监督执纪的聚焦点和着力点,发现并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增强了群众获得感。

“县委巡察组惩治了我们身边的腐败,确确实实是为群众办实事来的。”米脂县委第五巡察组在巡察印斗镇期间,查阅账目发现吴家沟村村干部吴某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油气田钻井队施工补偿款,群众对此反响强烈。巡察组迅速将问题线索移交镇纪委,镇纪委快查快结,将结果公布于众,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巡察的威力。

选题不定题,题从巡中来。市县两级巡察工作不断创新方式,从常规巡察为主到将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结合起来,采取“一托二”等方式适当增加巡察批次、优化巡察工作流程,关联部门同步安排,同类部门合并巡察,问题反映强烈重点关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监督效果。

没有发现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报告是渎职。能否动真碰硬考验着巡察干部的责任和担当。

三届市委四轮巡察共发现问题978个,给予党政纪处分59个,移送司法机关2人;四届市委对12个市直部门开展第一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77件。12个县(市、区)共对135个县直单位、97个乡镇、650个行政村开展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82个,党政纪处分128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加强队伍建设 提升监督能力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作为党内监督的“尖兵”、纪律审查的“前哨”,巡察干部政治站位、业务素质至关重要。每轮巡察进驻前,市委巡察组都会开展集中培训,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中省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市委巡察办针对每轮巡察的重点,邀请党建、扶贫等相关领域的负责人开展面对面的精细化指导和精准化讲解,并编印了巡察工作《经验与做法汇编》《辅导资料》等,让每一位巡察干部带足“粮草”开展巡察监督。

注重巡察机构建设。2014年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开始,市委就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办。今年,确定巡察办为市委工作部门,正县级建制,行政编制8名,配备主任、副主任、副县级巡察专员各1名;设立6个市委巡察组,正县级建制,每组行政编制5名,配备组长、副组长、副县级巡察专员各1名。各县(市、区)相应成立巡察办,为党委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行政编制5名,配备主任、副主任、副科级巡察专员各1名;设5个县(市、区)委巡察组,正科级建制,每组行政编制3名,配备组长、副组长、副科级巡察专员各1名。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共建立巡察组66个,人员编制达到278名。

为破解基层巡察中地域范围小、熟人多、难监督等问题,市委制定出台《巡察组长库和干部人才库人员选配与管理暂行办法》《巡察专员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对巡察组长库和干部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调整、一年一更新。提出实行巡察工作“三个不固定”,即组长不固定、巡察对象不固定、巡察组与巡察对象的关系不固定,一轮巡察一次授权,每轮巡察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系统、不同内容进行安排。同时整合资源、充实力量,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纪检、组织、检察、公安、财政等领域的干部安排到巡察一线。

“要让巡察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敢于监督,让被巡察单位消除侥幸心理接受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目前,巡察工作不断规范完善,在市县两级全面铺开,巡察监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展现出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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