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纪委:落细落实 提升执纪审理质量
打印

十八大以来,榆林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坚持挺纪在前,将“四种形态”内在要求贯穿到执纪审理工作全过程。

紧紧围绕“六项纪律”,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前和党的十八大后这一时间界限,对执纪审理中发现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推动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改进完善审理报告,完整体现被审查人基本情况、线索来源、违纪事实、涉案款物、审查部门意见、审理意见等内容,用纪律语言描述违纪行为本质特征。加强和规范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做好受处分人员后期教育管理工作。

规范和加强提前介入审核工作,注重审理与审查部门的个案和类案沟通;重大案件或案情复杂、疑难、分歧意见较大的案件,审理与审查部门协商提出意见,报经双方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落实分管领导参与室务会集体审议制度,在民主讨论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市纪委定期对县市区和乡镇纪委案件质量开展交叉检查评比。今年评查共抽查案件195件,阅卷400多卷,现场反馈问题387条。结合评查结果,开展“优质案件”“精品案件”评选活动,着力提升纪律审查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制定《榆林市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暂行规定》,明确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对执行不力的严肃追究问责。常态化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交叉检查,确保处分决定有效执行,维护制度刚性。

截至目前,全市共审核处理违纪案件8694件,给予党政纪轻处分8633人,给予党政纪重处分147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12人。2016年对十八大以来移送司法前未进行党政纪处理案件39件集中清理纠正。对全市4506名受处分人员开展集中回访。


上一条:榆阳区:充分运用“四种形态” 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下一条:米脂县纪委监察局网站全新改版上线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