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管理工作,榆阳区采取“三项”举措确保所有转(分)办线索(信件)处置及时、办理到位。
一是专人管理,定期上报。区纪委监委各承办室部建立台账,指定专人负责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的领取和管理,每月的5号前向案管室报送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基层各承办纪(工)委、派驻纪检组,每月的5号前向信访室报送下转信件办理情况。以便案管室和信访室及时对账检查,掌握分办问题线索和下转信件办理进度。
二是统筹安排,认真办理。今年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开局之年,恰逢农村基层“两委”换届,上级纪委转办、区本级受理以及其他各种渠道收到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大幅增加,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区纪委监委各承办室部及基层各承办纪(工)委、派驻纪检组统筹安排好时间人员,抓紧办理,处置意见应在收到问题线索或信访举报件之日起30天内提出,对已结案的署实名信件按规定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减少重复访和越级访。
三是加强督办,严肃追责。榆阳区纪委监委将采取电话督办、发函催办、领导督办等多种方式加强下转信件督查督办,特别是上级纪委要结果信件以及巡察移交的信件作为重点督办。对处理不及时、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榆阳区纪委监委领导约谈相关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并通报批评;对处理不及时、未按规定程序办理,造成不良影响的,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又追究纪委监督责任。(榆阳区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