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推进三项改革 完善监督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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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印台区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工作部署,推进三项改革,凝聚监督合力,完善监督格局,不断提升反腐败工作整体效能。

统筹实施机构融合式改革。坚持精简、高效、务实、管用的原则,通过撤销、调整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优化整合监督执纪力量。改革后,撤消原有的12个派驻纪检组(纪工委),收回行政编制29名,增设内设机构7个,设6个纪检监察室,其中4个纪检监察室加挂派驻纪检组牌子。通过改革,进一步强化了对派驻机构的领导,从根本上解决了人员力量紧张、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职能交叉重叠等问题,着力强化了派驻纪检组的独立性,更好地发挥了“派”的优势和“驻”的权威。

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着眼于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紧盯改革目标,凝聚改革合力,顺利完成人员转隶、机构设置工作,2018年2月,区监察委员会挂牌。同时,聚焦思想、岗位、业务“三个融合”,优化转隶干部岗位安排,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努力做到编合、心合、力合。同时,坚持制度先行,把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畅通“纪法”“法法”有机衔接问题贯穿改革全过程,制定出台《区检察院与区监察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暂行办法》等,促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区纪委监委机关共初核案件325件,立案228件,结案201件,党政纪处分201人,同比去年分别提升26.0%、85.4%、46.7%、55.8%。

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派驻机构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结合印台区实际,先后对全区派驻机构设置、编制和实有人员配备、结构、党组织及人事关系隶属等基础数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对接,形成我区派驻机构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框架,制定《铜川市印台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统一规定派驻机构设置名称、人员编制和机构数量,设立7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合理配置各派驻机构人员,增强派驻机构监督力量,聚焦监督的监督,做到将触角延伸至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不留死角,实现了对57个区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印台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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