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肩担道义,丹心书华章。
盘点2016,铜川市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省步伐,挺纪在前,正风反腐,激浊扬清,全市上下新风正气扑面,政治生态清朗,转型发展、追赶超越势头向好,铜川党风廉政建设走过了不平凡的一年。
这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重拳出击,高压反腐,初核了结问题线索 315件,立案312件,结案281件,党政纪处分309人,挽回经济损失243万元。立案增幅居全省第一,连续5年居全省前列。
这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2个,党政纪处分44人,通报曝光28人次。
这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心系群众,执纪为民,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49件,党政纪处分166人,移送司法21人。
这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责任担当,擦亮问责利器,让铁规发力,让利器生威,全市50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21名干部因工作中履行领导责任不力被问责。
这一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节奏加快、力度加大、成效明显。这些成绩的取得靠的是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靠的是各级组织和人民群众的鼎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凝结着铜川纪检监察人的忠诚担当和辛勤付出。
挺纪在前严规矩 固本清源树正气
坚持挺纪在前、扬正抑邪,狠抓制度落实,强化宣传教育,突出标本兼治,真正让党的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着力维护保障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先后派出13个巡回检查组,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的纪律,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换届纪律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梳理市管干部问题线索,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回复廉政意见1801人次,核查处理信访举报件7件。狠抓制度落实,全市所有财政预算单位全部推行财务联签会审;乡镇廉政灶管理运行进一步规范,廉政灶制度逐步扩面;述责述廉实现常态化;坚持凡任必考、凡动必谈,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1004人次、任前廉政谈话209人;深化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受理来访168件次,办结159件次;办案协作区制度向市级部门延伸,启动办案协作区39次,办结案件33件。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巩固。
狠抓纪律教育,结合“两学一做”,让纪律教育“春风化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两准则四条例”等党规党纪。举办《铜川讲坛》专家廉政讲座、县处级培训班3期,编发《党风廉政教育资料》4期500余份。认真总结我市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成果,汇编《学思践悟》系列教育读本1000余册, 赠发全市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通过铜川日报“廉政在线”、铜川纪委微信平台、“铜川廉政行”政务微博、廉政短信等载体,刊发稿件信息2000余条。在惠家沟、照金革命纪念馆等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252场次,挖掘整理家风家规3个,拍摄廉政微电影6部。广大党员干部的“高线”标准、“底线”思维、“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
以上率下齐发力 “两个责任”同夯实
肩扛千斤谓之责,背负万石谓之任。上正下亦正,源清水自清。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用力,强化督导持续加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市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带头落实主体责任,经常性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大力支持纪检机关开展工作。市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与各区县委、各部门党组(党委、工委)主要负责人签订主体责任书,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班子成员恪尽“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坚持对标看齐,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显著增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组合拳”虎虎生威。市纪委与各区县、各部门签订监督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实行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纪实制度,深入推动“两个责任”十项制度落实,实行“痕迹管理”、“过程管理”。在市级媒体开办“主体责任面对面”栏目、召开“第一责任人”述责点评会、纪检机构负责人述职述廉会等方式,阳光履责,接受评议,催生责任意识。全市50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党纪处分5人;纪委书记约谈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146人次。
紧盯“四风”下硬茬 助力发展优环境
坚持久久为功,治顽疾、查新病,扎紧制度的笼子,歪风陋习一起纠,努力提升发展“软环境”、“软实力”,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扎紧“篱笆”,严防“破窗效应”。从严纠治“四风”,紧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突出问题,围绕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紧盯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购买礼品、公款吃喝等问题,紧盯“四风”新动向、隐身变异等问题,持续开展明察暗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先后派出检查组34个,检查146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2个、党政纪处分44人,通报曝光28人次。查处了市第二驾校原校长阎文诚私设“小金库”、长期公款请客送礼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主动围绕转型发展,在破解瓶颈上助力。加强“百天百项百企百亿”投资促进行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等重大部署和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发现并纠正问题36个。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的查纠力度,对三季度未完成省考目标的12个市级部门“一把手”进行了监督约谈。全市21名干部因工作中履行领导责任不力被问责,党政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1人,约谈12人。容错纠错21人。
纪律审查立铁规 “四种形态”新实践
腐败是社会的“毒瘤”,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坚持惩治腐败不停歇,正风肃纪不止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党纪权威,维护了群众利益。
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件323件,上级交办231件,办案中发现27件;初核586件,了结315件,初核率居全省前列;立案312件,同比上升41.4%,增幅居全省第一,连续5年居全省前列;结案281件,党政纪处分30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8人,乡科级55人,其他人员236人,挽回经济损失243万元。查处了市建设集团原总经理常斌挪用公款、违反财经纪律案,市欣兴置业公司原党支部书记冯国泰索贿案等一些违法违纪案件。
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49件、处理168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66人,移送司法21人。扎实开展农村、社区财务大检查,发现问题线索483个,初核了结360个,正在核查45个,立案78件,党政纪处分73人。
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在严惩极少数的同时,更加注重管住大多数;在强化震慑的同时,更加注重教育监管,抓早抓小,从严要求。信访谈话函询县处级干部18人;纪律轻处分259人,占处分人数的83.8%;重处分50人,占处分人数的16.2%。健全完善问题线索交办、督办、直查、审核工作机制,信访举报“零暂存”。严把违纪案件审理关,对区县近两年审结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强化纪律审查安全管理,市纪委规范化审查场所建成投用。
“探头”精准 巡察“亮剑”
反腐无禁区,监督全“覆盖”。坚持向中央“对表”,严格政治巡察,突出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监督常在、威慑常在,
全面开展市级巡察工作,采取“一对一”、延伸巡察等方式,着力提高巡察节奏和频次,不断增强巡察震慑作用。规范巡察工作程序,完善巡察工作制度,先后开展三轮巡察,巡察单位11个,发现问题91个,问题线索17件,全部移交纪检、组织及有关党组织处理。
认真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办结省委两轮巡视交办信访件486件,立案44件。建立巡视巡察整改督办机制,针对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整改意见和交办事项,通过电话督办、书面督办、专项督查、通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巡视巡察整改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锤炼队伍增底气 打铁还需自身硬
正己才能正人。坚持高标杆定位、高质量推进,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能力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部、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突出组织建设,以换届为契机,严格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配强配齐纪委班子,各级纪委班子整体素质得到提高,结构得到优化。完成区县纪委内设机构调整,规范机构设置,统一职责定位,单设信访室、审理室,组建组织部、案件监督管理室。实行派驻纪检组组长交流任职、定期述职等制度,严格落实派出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不再承担纪检监察业务之外工作的要求,促使派出派驻人员突出主业、集中精力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延安精神、照金精神再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冲在一线、干在实处”,充分发挥纪检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扶贫包抓、创文创卫、综合治理等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突出能力素质提升,制定出台《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规定》,实行学习秘书制度,坚持周五集中学习,严格考勤考核。选派19名干部参加了中省培训学习。举办全市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4期,培训干部380人。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零容忍”,严防“灯下黑”,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8件,全部进行了核查,失实了结7件,立案查处1件,党纪处分1人。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展望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依然艰巨,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奋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