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召开全省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后,杨陵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传达了相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杨陵区纪委按照区委的落实意见,出台了《关于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意见》,对我区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进一步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出台《关于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协作办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由区纪委书记担任总指挥的协作办案工作指挥中心,全面组织领导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协作办案工作。指挥中心下设3个办案协作区,由镇办纪委、部门纪委混编组成,由区纪委常委担任办案协作区组长。一是明确协作办案的范围。对群众反映强烈、案情重大复杂、上级纪委交办及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等重难点案件,由协作区组织查案或指挥中心直接组织查办。二是规范协作办案程序。从启动办案、组织办案、加强研判与指导、加强对办案纪律的督导、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五个方面细化了协作办案的程序。三是实行案件责任倒查追究。成立案件督查小组,对受理、初核、立案、结案、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督查督办,严格落实责任。对发现办案问题的,按照谁包抓、谁查办、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四是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发挥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成员单位在查办案件中作用,实现办案资源共享,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提高查案质量和成效。通过以上明确具体的措施,保障了办案协作机制组织得当、运行高效。
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制度。6月,区纪委出台了《杨陵区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制度》,从问题线索定期报送、集中管理、集体排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有力地提升了问题线索处置的规范化水平。一是各基层纪委确定专人管理问题线索,每月报送问题线索台账,当月没有线索的实行零报告。二是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的、巡视组交办的及其他重要问题线索进行集体排查,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暂存、谈话函询和了结五类处置方式进行分类处置。三是不断加大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基层纪委报送的问题线索办理加强指导,及时督查督办。对经集体排查需要初查初核的线索明确责任领导和主办科室,确定办理时限和要求,确保问题线索及时有效处置。严格保密规定和工作纪律,严格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失密泄密、跑风漏气的情况发生。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制度有效预防了线索流失,确保违纪违法问题得到及时查处,排除了人为的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情况。截止7月底,共梳理线索91条,较去年同期增长75%;初查初核案件线索5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68%;立案审查26件,较去年全年增长100%。
加强纪律审查业务培训。出台《关于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安排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办案力量,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审查业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分期开展“上挂下派”业务指导和学习锻炼工作。每年下派3名机关干部到各协作区从事查案和案件指导工作,各协作区选派3名镇办纪检干部到区纪委跟案学习,时间均不少于三个月。二是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安排了5期的实践轮训活动,每期2人40天,目前已轮训4期8人。三是积极选派人员赴上级纪委跟班学习,增强查案工作能力。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多次邀请省纪委、示范区纪工委领导和专家向纪检监察干部授课,有效提高了我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和水平。截止7月底,共选派4人赴上级纪委跟班学习,开展培训5批120余人次。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杨陵区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积极作为,不断加大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截止7月底,共查处“四风”和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案件26起,党政纪处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36人,移送司法机关3案6人。重点查处了杨陵街道办曹新庄村原村委会副主任殷西宁贪污征地补偿款4.6万元案件和大寨街道办官村原支部书记魏天恩挪用集体资金9.1万元案件,两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对违法情况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做出了处理。在殷西宁和魏天恩的庭审现场召开了农村基层干部案件警示教育大会,将“法庭”搬进会场,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警示全体农村基层干部,有效提高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