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省、示范区纪委全会精神,以“三转”为契机,聚焦查办案件主业,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转变办案方式和理念,坚持抓早、抓细、抓实,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注重强基础,多渠道提高查办案件能力。一是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领导是做好查办案件工作的基础和保障。督促基层纪委书记、副书记切实转变观念,卸下担子,集中精力抓好主业。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制定并下发杨陵区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在查办案件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轮训。以纪检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每月集中培训1次。建立纪检干部轮训制度,实行镇办纪委副书记、专职纪检干事轮流到区纪委相关科室参与信访案件查办工作,轮训时间不少于40天,从实践得到锻炼和提高。三是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考核。建立查办案件工作的奖惩制度,从案件数量质量上提出明确要求,对于年底不能实现自办案件零突破的基层纪委,要求纪委负责人引咎辞职,对于自办案件工作突出的给予适当的奖励,充分调动基层纪委工作积极性。
注重突出重点,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一是严格问题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二是加大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办力度。今年4月份,杨陵区对两名村干部进行立案调查,查实两名村干部共同侵占村集体征地赔付资金的事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三是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一批问题线索。重要线索组织区纪委与办案协作区人员协同调查,整合了办案力量,集中时间精力,重点突破,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注重惩防结合,突出查办案件的整体效果。一是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警示训诫,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上半年共查处苗头性违纪问题5件,给予警示训诫8人。二是坚持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一案“三报告”,对查办出的典型案件,调查组认真分析,写出剖析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规范行为。三是坚持让群众满意。坚持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取向,把群众评判作为第一标准,信访案件及时向信访人反馈调查结果,让信访群众清楚事实的真实情况,以明是非。对信访群众做到平等相待、以理服人,使信访人主动接受处理结果。努力达到了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