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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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杨陵区在55个行政村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对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权力做出“清单式”梳理规范,通过逐条绘制权力运行流程,构建农村基层权力规范运行体系,切实把村级“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建立清单、厘清边界,强化对权力的刚性约束。结合杨陵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实际,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村级“小微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财务管理、招投标管理、工作人员任用、阳光村务、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民救助救灾申请、计划生育服务、服务党员、服务村民等10方面26项内容,以“一事一清单”的方式制定“小微权力”运行流程,绘制权力运行图,进一步厘清了权力边界,划清责任范围,强化刚性约束,规范权力运行,实现了对村党支部、村委会及村监委会行使村级权力监督全覆盖,初步构建了村级事务决策、运行、评估的良性循环体系。

二、强化宣传、公开晒权,推进“清单”阳光运行。一是广泛宣传,提高知晓度。在全区55个行政村制作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宣传牌60余块,向镇、村干部发放村级“小微权力”手册1000余份,向群众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度,增强群众主动监督的意识;二是及时公开,增强透明度。通过村委会村务公开栏、村微信平台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公开,增强村务财务透明度,方便群众进行监督;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制度执行力。采取专题培训、日常业务指导等多种方式,对全区200余名农村基层干部进行村级权力规范运行专题培训。同时,对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答疑解惑,及时完善规范,不断强化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执行力。

三、完善机制、压紧责任,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明确各镇(街道)是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运行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负总责、抓推动,确保清单制度的规范运行。明确村“三委会”是推进清单运行的实施主体。村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着力解决清单运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和清单事项梳理完善工作。村委会负责权力清单中涉及村务、账务、便民服务等事项的贯彻落实;二是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由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推进清单运行和制度配套的跟进工作,负责做好相关政策的培训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宣传到位、执行到位、监管到位;三是建立台账纪实制度。推行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纪实台账,对村级事项办理依据、过程、结果进行全程记录,做到进程清楚,结果明了。

四、齐抓共管、强化问责,构建三级监督体系。构建区纪委、镇(街道)纪(工)委、村监委会齐抓共管的三级监督体系,畅通监督渠道,加大对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监督力度。区纪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清单运行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推动工作不力、制度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逃避监督等问题严肃追责。镇(街道)纪(工)委负责清单运行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程序履职,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提醒纠正,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村民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权力清单健康运行,发现问题积极督促答复和纠正,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反映。真正确保监督到位、公开公正,干部照“单”用权,群众依“单”办事。

不弃微小,方成善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26条在杨陵区推行时间虽然不长,但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区村干部法纪意识显著提高,基层群众办事更加便捷,村务监督方向更加明晰,农村干群关系更加和谐,对于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挥了有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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