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纪委全面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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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有益探索。自泾河新城管委会2011年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面对廉政风险压力不断加大等问题,不断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泾河新城反腐倡廉建设。

分阶段实施逐渐深入

廉政风险防控是与工作开展实际结合非常紧密的一项反腐倡廉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泾河新城纪委分三个阶段,分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开展试点。根据西咸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安排,泾河新城印发了《关于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综合执法局试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并围绕基层执法等具体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新城开发建设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体系。二是全面推进。2013年6月25日,泾河新城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在借鉴综合执法局试点的基础上,在泾河新城管委会、开发建设(集团)公司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监督有力”的要求,针对每一项职权,优化运行流程,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对外行使的职权明确了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等;内部行使的职权明确了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编印了《泾河新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手册》。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基本上形成了组织推进体系健全、防控教育体系完善、防控工作重点明确、落实监管工作到位的泾河新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新格局。三是深化落实。随着新城开发建设等各项工作的不断深入,业务工作面不断拓展、管理权限不断深入。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泾河新城将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措施,认真落实。 2014年11月3日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规范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等工作的通知》,立足解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的新问题,防止遗留“顽疾”等问题,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从严管党、从严治党的科学论断。通过数月努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体系更加严密,措施更加得力,效果更加明显。

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

防控廉政风险,首先必须全面深入查找廉政风险。一是明确查找方法。以界定工作职权为基础,从梳理工作流程入手,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岗位自查、同志帮查、领导点查、集体议查、组织核查的方法,全面深入查找廉政风险可能存在和发生的环节,做到职权项目清楚、责权流程清晰、权力运行清透。期间,累计召开各层面专题会议30余次,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489项,业务风险点164项。二是把握查找重点。结合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把查找的重点对象放在各级领导岗位上和管理人、财、物,以及行使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权力的重点岗位人员上,把查找的重点内容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五方面的风险上,把查找的重点环节放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关键部位的风险上。累计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24个,岗位工作职责147个。三是严格查找标准。对查找的廉政风险点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真查真找,正视问题,不避实就虚,不避重就轻,不避难就简,力求全面深入,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盲点,并根据廉政风险点的具体情况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450条。四是评估风险等级,根据实际情况,对廉政风险实行3级分类管理,紧盯一、二级廉政风险点,有重点地推进廉政防控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全面强化风险意识教育

针对不同层面,不同岗位领导干部面临的廉政风险,突出教育重点,创新教育方法,着力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一是强化风险意识教育。通过开展理想信念、党性观念、群众观点、思想道德、廉洁从政、案例警示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现实意义,切实增强“有权力就有风险”、“风险无处不在、防范人人有责”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思想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二是强化廉政法规教育。采取组织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专题辅导相结合,廉政法规考试与开展学习交流、知识竞赛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法规和制度,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三是强化廉政谈话教育。坚持“五个在先”:对新任领导干部及时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告诫在先;对领导干部及时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在先;对部门主要领导定期进行廉政谈话,要求在先;对行使审批等权力的重点岗位人员定期廉政谈话,预防在先;对可能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及时进行廉政谈话,警示在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以来,累计组织开展法制报告会等专题讲座10余次,“观影促廉”活动30余次,廉政谈话230余次,党性教育220余人次,购买发放廉政书籍1000余本。

全面提升制度执行力

健全和落实制度是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关键。泾河新城纪委把制度建设和执行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全过程,推进各项制度向形成长效机制转化,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一是抓学习,确保对中、省、西咸新区各项制度规定全面领会。泾河新城以构建学习型组织为契机,加强对中、省及西咸新区各项制度的组织学习,并严格按照“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思路,以上级有关制度规定规范、指导工作。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党员大会、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省及西咸新区有关要求。二是抓完善,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工作的格局全面形成。泾河新城纪委根据工作实际,督促各部门分别对照法律法规和部门的职权、职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清理权力事项,梳理权利清单,在排查风险点的基础上,制定防控措施,并对作风建设、管人用人、财政财务、招投标、征地拆迁、基层执法等具体工作,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0余项,确保制度建设无漏洞,形成了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建设促工作的局面。三是抓落实,确保贯彻各项制度规定全面到位。制度落实是制度建设的成功所在,泾河新城主要领导多次在重要会议上强调和要求各部门要抓好制度落实,并从加强督办、考核、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着力推进制度的有效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将制度的落实与考核挂钩,每季度对制度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督办通报,督办结果作为年底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注重工作落实,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强调将制度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当中,在招商引资、项目立项、土地报批、建设管理等方面,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流程办事,实现制度和具体工作的紧密结合;发动群众监督,建立泾河新城纪检检举网络直通车、设立实体举报箱、开通信访直通车,聘请执法义务监督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全面加强监督检查考核

监督检查是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的有效途径。一是夯实防控监督责任。按照廉政风险等级高低,对权力运行实施分级监控,做到重点监控、一般防控、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建立健全“谁在岗谁防控、谁主管谁监督、谁监督谁负责”和分类防控、分级监督的廉政风险防控监督责任制,做到“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监督,哪里有风险,哪里就有预警”。二是把握监督检查重点,通过开展“六查六看”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一查权力事项核实清单,看清是否到位;二查岗位职责职权定位,看风险排查是否准确;三查风险评估流程,看等级评估是否合理;四查权力运行流程,看工作程序是否规范;五查制度建设情况,看各项制度是否落实;六查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看防控工作责任是否明确。在监督检查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是完善制度体系。督促各部门梳理部门职责和业务范围,查漏补缺,逐一对照上级有关制度规定,制定完善管委会的相关制度,确保开展各项工作均有据可依。四是抓好监督检查。制度下发,执行是关键,为了避免制度只是“挂在墙上,留在文件上”的现象,由监察审计局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把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长期工作抓好抓实,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部门将予以处罚。五是完善评估考核机制。通过定期自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社会调查、民主评议等有效方式,科学运用检查与评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等有效方法,对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与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相联系,采取每月督查,每季度考核的措施量化制度落实情况,并以《督查通报》的形式专题通报,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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