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彦平:用好“全周期管理”方式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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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这是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在进行反腐败斗争时要用“全周期管理”方式,为我们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提供了新的指引。作为履行监督专责的纪检监察机关,我们该如何认识“全周期管理”,为什么要运用“全周期管理”,如何将“全周期管理”运用到具体工作当中去,是每位纪检监察干部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如何认识“全周期管理”方式

在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呈现出日益复杂、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等新的阶段性特征,如何应对反腐败斗争新挑战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新形势将“全周期管理”这种现代化管理理念和模式引入到腐败治理领域。反腐败斗争“全周期管理”就是要把防止腐败作为系统工程,将腐败治理系统看作一个动态的有机生命体,实时观察腐败的动态变化,洞悉和遵循治理的运行规律,通过信息等要素的流动构建腐败治理的闭环链条。“全周期管理”是要求、是方法、是理念,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规律性认识的深化,为纪检监察机关加快补齐腐败治理体系的短板和弱项、提升治理水平提供了思想指引和方法路径。

二、为什么要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进反腐败斗争

一是反腐败斗争标本兼治的内在要求。反腐败斗争是系统工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只有将“全周期管理”方式综合运用到形成强大震慑、强化刚性制度、发挥思想教育优势的反腐败斗争工作当中去,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才能达到腐败治理的同时生效,形成合力,标本兼治。

二是反腐败斗争系统施治的质效要求。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尚未彻底根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依然多发等等,“全周期管理”提供了更加有效的反腐败工作方法,治理上更加注重整体性,强化从源头到末梢的全方位管控、全流程监督、全要素覆盖,注重实现权力运行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全覆盖,对切实提升腐败治理的质效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反腐败斗争整体推进的格局要求。反腐败斗争是党最彻底的自我革命,仅凭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或只抓一环不及其余是行不通的。反腐败斗争“全周期管理”方式的运用必然要求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使各方面共同发力,着眼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责任格局,打好反腐败斗争总体战。

三、如何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提升腐败治理效能

“全周期管理”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提出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应树立系统思维,将“全周期管理”这一要求、方法、理念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去,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要运用“全周期管理”的理念开展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始终把调查、处理、教育、整改、建制统一起来,健全监督和办案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同时,要吸收不能腐和不想腐的有效做法,更加注重常态化、长效化地防范和治理腐败,不断提升制度建设和监督的针对性。

二要运用“全周期管理”的理念开展审查调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在发挥办案的震慑效应同时,更加注重在着手审查调查时就统筹考虑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从典型案例中查找体制机制和制度漏洞,不断挖掘不能腐和不想腐功能来一体推进不敢腐。

三要运用“全周期管理”的理念开展思想教育。以理想信念固本培元,以警示震慑筑牢底线,持之以恒强化初心,推动廉洁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同时更加注重发挥不敢腐的威慑和不能腐的约束作用,让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和治理效能。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挑战,用“全周期管理”的要求、方法、理念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以善作善成、担当尽责的真本事,为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作出应有贡献。(作者系彬州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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