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科让: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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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项监督”全覆盖总体格局,监督合力不断增强,治理效能持续释放。近年来,扶风县纪委监委围绕如何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开展实践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一)强化顶层设计,精心谋篇布局

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统筹谋划、科学决策、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着力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内外联动的“一盘棋”监督格局。高度重视勤谋划。扶风县纪委常委会将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重点课题,纳入全县年度改革事项,先后4次专题研究,把准了工作方向。深入调研明思路。成立了调研课题组,深入一线找问题、查堵点,提出了职能责任清单化、工作推进集成化、信息互通常态化、力量统筹项目化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工作总体思路。突出重点创特色。结合扶风县实际,明确了以案促改、专项整治等8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和程序,建立了室组人员交流、信息资源共享、相互监督制约等5项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工作落地落实。

(二)注重系统集成,规范权力运行

按照纵向到底原则,建清单,明任务、促规范,实行清单化管理、集成化推进。明晰“流程图”,规范业务工作。建立检举控告、监督检查、巡察整改等工作业务流程图,编制审查调查程序措施审批权限一览表、“走读式”谈话工作流程及“模拟案卷”、《审查调查及审理文书参考模板》,修订巡察移交工作规范,明确向机关、派驻机构移交事项程序,做到事权明晰化、流程科学化、工作规范化。制定“三规范”,统筹重点工作。聚焦“国之大者”,制定《强化政治监督工作安排》,明确重点任务,夯实监督主体责任,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规范化。探索制定《关于加强“室组地”协同联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依托协作区,建立区内联动、交叉检查、专项检查3种联动监督模式,健全“室”牵头抓总、“组”充实力量、“地”攻坚突破联合办案机制,开展联动监督5次,联合办案8件,协助查处教育、医疗等六个领域专项整治违纪违法问题22件25人。认真落实《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职责、规范程序、统一管理,开展督导调研71次,列席民主生活会18场次,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廉政意见回复96人。严把“出口关”,提升案件质量。严格自办案件审核把关,紧盯立案依据、违纪违法事实、证据材料、定性处理4个关键环节强化监督制约。从严案件协审工作制度,对基层案件全面复核,协审案件112件,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定期召开案件质量评审会议,现场评比、相互“挑刺”,开展评审2轮,评查案件76件,反馈问题14个,推动案件质量和业务能力“双提升”。

(三)健全制度机制,实现互联互通

依托各类数据平台,深挖信息资源,健全共享机制,规范审批管理,最大程度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成果共用。搭平台整合数据。用好监督对象信息系统,定期从公安、税务、审计等部门更新违纪违法信息,整合各方数据资源,已收集问题线索52条。统筹案管系统、检举举报等内部平台资源,每月反馈情况,实现室组地监督信息有效整合,累计反馈信息1174条。建机制灵通信息。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沟通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移交问题线索37条。完善内部信息通报机制,委机关定期对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数据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先后下发通报6期,有效指导工作开展。认真落实巡前情况通报、巡中沟通协调、巡后成果运用协作工作要求,完善巡察问题报告底稿调阅、巡察反馈问题抄报等制度,实现有效信息互通。优管理共享共用。建立信息共享目录,及时更新信息台账,将重要会议精神、政策制度、经验做法等常规信息及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内部信息,全部纳入共享台账,按需调用、严格审批,既实现信息成果最大化共用,又确保信息安全。

(四)坚持一体思维,统筹资源力量

坚持“四个轮子一起转”,将各监督主体资源力量统筹调配、协同推进,实现监督力量攥指成拳。一体谋划培训。推行教学练战一体化机制,注重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因人因岗分类施策,定制个性化“培训套餐”,实现“精准滴灌”。今年以来全员培训187人次,选派参加省市跟班跟案学习30人次。一体调配使用。打通委机关、派驻、巡察干部交流渠道,3名机关干部到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5名派驻机构干部到机关交流,2名巡察干部参与机关工作。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后备人才库,根据干部业务特长差别化使用,使人尽其才、各展身手。一体监督管理。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纪律要求,实行分级分类考核管理,引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注重关心关爱,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和家访活动,先后对2名因病干部送去关爱基金4万元,对1名因灾干部送去关怀基金3000元。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权责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镇(街)、个别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四项监督”谋划不够、推动缓慢;个别镇(街)纪(工)委“三转”不到位,仍兼职分管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二是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个别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监督多、其他监督单位关注少,日常监督流于形式;委机关纪检监察室普遍存在重办案轻监督现象,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不够,存在依靠派驻监督代替日常监督的情形。三是巡察整改监督责任落得不实,被巡察单位党委、巡察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在监督整改中存在责任递交不清、监督断档等问题,整改报告不切合实际、整改结果一报了之、没有真正整改落实到位。

(二)沟通配合不够紧密。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监督主体单打独斗多,监督检查力度、深度不够,主动发现问题少,被动依靠检举举报多。二是存在派驻机构信息共享不及时、力量统筹不到位、办案效率不高的情形,个别纪检组织甚至存在程序不规范、案卷资料不完备的问题。三是普遍存在重办案轻整治,对案件反映出的管理漏洞、风险防控及相关人员警示教育做得不够,治标效果不理想。

(三)监督质效仍需提升。主要表现在:一是政治监督理解不深不透,如在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中,个别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不会监督、不敢监督,找不准监督重点、把不住监督方向。二是联动监督作用发挥不足、优势未凸显,联合监督质效有待提升、协同办案数量较少。三是与其他监督衔接不够顺畅,如财政、税务、审计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监督、“双向”移送问题线索方面的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四)支持保障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化程度不高,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开展监督方面尝试不够、运用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督效能提升。二是监督能力有待提升,个别镇(街)纪(工)委人员变动频繁,不会监督、不善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人员力量不足,省市长期抽调多人参与专案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配备仍有欠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工作开展。

三、对策建议

(一)夯实两个责任,明晰权责关系。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督促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职。县纪委监委要明晰各监督主体责任,形成各监督主体同向发力的监督格局。要建立问题整改评估小组,通过综合研判、实地测评,督促被巡察单位真改实改。巡察机构每半年对被巡察党委(党组)进行巡察“回头看”,评估整改成效,未达标的责令重新整改。

(二)加强沟通协作,凝聚监督合力。要加强派驻管理,机关业务室部加大业务检查指导力度,帮助梳理工作重点、指导业务开展、规范业务流程;派驻机构要每月汇报工作,定期与业务室部对接工作,把握工作重点,与委机关相关室部实现同频共振。要统筹安排巡察工作,健全巡察、派驻、机关联系机制,结合重点工作适时安排专项巡、机动巡,实现资源成果共享共用。

(三)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监督质效。实行监督内容清单化,每月下发监督检查清单,督促指导各监督主体结合实际开展监督检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要进一步完善“室组地”联动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优化审批管理,着力破解力量不足、重复监督的问题。要构建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大监督”格局,从信息沟通、成果共享、线索移送、措施配合等方面建机制、促融合,推动各类监督方式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四)强化履职保障,助力高质量发展。要推进智慧纪检建设,打造一体化监督平台,共享各监督主体信息数据资源,为精准监督提供信息保障。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深化“教学练战”一体化机制,菜单式教学,补缺式实训、墩苗式培养,打造过硬干部队伍。要加强监督力量统筹调配,注重内部挖潜,因人设岗、因人施用,以高质量的干部队伍助力高质量发展。(作者系扶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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