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孟亨:尽心修身 严格修为 纪检监察干部要做严以修身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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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把“严以修身”居首位,这充分说明了修身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处事之基、成事之道,是一切的根本,是一个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过程。

在修身方面,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身体力行,留下了许多值得我们继承和颂扬的感人事迹。比如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号召全党学习白求恩精神,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刘少奇同志在著名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书中指出,为了保持我们无产阶级的先锋战士的纯洁,提高我们的革命品质和工作能力,每个党员都必须从各方面加强自己的锻炼和修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这些论述,充分说明我们党对党员干部修身的要求是高度重视、一以贯之的。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的纪检监察干部, 修身更是我们成长进步之基,工作事业之本,是我们人生第一要务,唯有严以修身,把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念内化于心,外显于行,炼就“金刚不坏之身”,才能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任。

第一,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党性坚强是做合格党员的根本条件。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要求,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立身之本和终生课题。一是要心中有党,对党忠诚。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纪检监察干部负有专司党内监督的职责,是党纪政纪的执行者和维护者。因此,纪检监察干部首要的就是要把牢政治方向,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经得起各种风浪和复杂局面的考验,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二是要心中有民,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要心系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在在侵占农民切身利益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三是要心中有责,敢于担当。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畏头畏尾,对定下来的工作要善始善终,尤其是在纪律审查工作中,要坚持原则,顶住压力,敢于碰硬,勇于担当,保证职责在自己手中不掉线、不乱码、不消弱、不变通。四是要心中戒,树立党章党规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要首先紧绷党章这根弦,时刻把党章党规作为正衣冠的一面镜子,严格地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按党的纪律和规矩办事,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干事创业、立身立行的规范。

第二,要加强思想修养,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思想引领行动。在修身中,加强思想修为至关重要。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被拉拢、腐蚀、诱惑的机会增多,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就会出现思想道德滑坡,意志薄弱者受利益驱动,为当事人通风报信、泄露案情,或瞒案不报、有案不查,或浅尝辄止、拖延应付,或查而不纠、纠而不严,或不讲程序、超越权限,办人情案、关系案,在查处腐败分子的过程中却把自己栽了进去。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率先锤炼品质,坚定意志,强化思想道德修养,始终保持崇高的精神追求。一是要加强道德养成教育。道德问题是做人的首要的基本问题,“百行以德为首”,没有德,其他都无从谈起。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以“德”为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党的事业要有“忠心”,对人民群众要有“爱心”,处理事情要有“公心”,廉洁自律要有“恒心”,自觉弘扬新风正气,坚决抵制“四风”的侵蚀,做到光明磊落,诚实守信,表里如一,胸怀宽广,爱岗敬业,做“以德为先”的表率;二是要培养健康生活情趣。要保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慎交友,交益友,多与普通群众、基层干部、先进模范、专家学者交朋友,把握好交往的方式、原则,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用党纪党规严格要求自己,净化自己的社交圈、朋友圈,切实做到不法之事不干,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交往中不失节、不越线,不做与纪检监察干部身份不相符的事,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要培养高雅向上的兴趣爱好,对个人爱好要爱之有度、好之有道,慎加选择、有所节制,坚决防止个别别有用心之人投己所好,拉拢腐蚀,自觉用知识、事业、自律培养、陶冶、磨练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三是要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处在反腐第一线,承担高压力和高强度的工作任务,经常触及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容易出现一些特有的心理健康问题。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重视加强心理锻炼,学会适度调压,增强抗压能力,正确对待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和挫折,养成积极向上、理性平和、豁达开朗、开放包容的良好心态,做到凡事要看远一点、看开一点,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笃思慎行,以良好的心态应对工作生活中的各种挑战。

第三,要加强学习修养,提升综合素质。修学是严以修身的前提和重要途径,学习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重要途径,是我们做好工作、干好事业的重要基础。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工作尤其是在进行纪律审查工作中,会涉及到各行各业的业务知识,这就要求我们要有更为宽广的知识层面。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工作需要,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以学修身、以学立德、以学求真。一是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学习态度决定学习效果。要养成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培养思考习惯和思考能力,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发扬“挤”和“钻”的精神,自觉把学习融入工作和生活,持续“充电”,不断推动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使学习成为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要选择适用的学习内容和方法。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腐败呈现多样化、智能化特点,手段越来越隐蔽,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这就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在熟练掌握党纪政纪条规的同时,结合工作需要和现有知识结构选好学习内容,广泛猎取信息、法律、金融、财会、审计、税收等相关领域知识,拓宽知识的广度与深度,打造适应工作需要的“复合型”人才。要结合自身实际,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通过外派、挂职、培训、轮岗轮训等多种方式参加学习。要多带着问题学,多向基层学、向群众学、向同事学、向实践学,勤思考,善思考,做到以学促思,以思促学。三是要树立学以致用的理念。学习的根本目的在于应用。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学以致用的表率,真学真懂,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实践,在实践中感悟,将所学所思、所感所悟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切实做到学有所知、学有所悟、学有所用。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修身养成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严以修身作为第一要务,“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锤炼党性,修炼品格,尽心修身,严格修为,始终保持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作风上务实,做严以修身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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